武汉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年末拥有国家级孵化器15家,国家863计划成果产业化基地10个,高新技术企业819家,新增237家。全年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4556.00亿元,增长32.1%;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1353.40亿元,增长26.0%。 十一、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市属艺术表演团体机构数8个,全年新排上演剧目28台。专业剧团获国家奖8个,获省级奖38个。市直公共图书馆机构数2个,藏书390万册,增加20万册,接待读者293万人次,增加14万人次。全市出版报纸70054.6亿份,出版杂志849.98亿册。武汉出版社出版图书19类784种1230万册。市属电视台1座,电视节目11套。市属广播电台1座,广播节目8套,全年制作广播剧7部。 年末卫生事业机构2857个,比上年末增加9个,其中,医院、卫生院25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9个,卫生防疫、防治机构22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5个。卫生事业床位数57820张,增加1280张。其中,医院病床48123张。卫生技术人员数66191人,增加1541人。其中,医生25406人,护师、护士28505人。平均每千人拥有医生3.3人,拥有医院病床7张。法定报告传染病总发病率210人/10万人,儿童免疫接种率95%。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合率99.4%。食品药品卫生监督抽样合格率94.92%。 表15:2012年卫生事业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年末拥有体育场馆124个,其中体育馆12个,均与上年持平。市属优秀运动员人数54人,发展等级运动员500人。全市举办市级群众性体育竞赛活动90次。武汉地区运动员在国内外重大体育比赛中获4枚世界级金牌,9枚国家级金牌。全年体育彩票销售额10亿元。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常住人口1012万人,比上年增加10万人。户籍人口821.71万人,减少5.5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65.00万人,减少8.75万人;非农业人口555.02万人,增加8.43万人;户口待定人口1.69万人,减少5.20万人(以往年份公报中农业人口含户口待定人口)。人口自然增长率5.18‰,其中,人口出生率10.72‰,人口死亡率5.54‰。人口净迁移率-4.58‰。 全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061元,比上年增长14.0%。人均消费支出18813.14元,增长9.8%。其中,食品支出7522.47元,增长10.9%。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3.5平方米,增加0.79平方米。每百户家庭拥有家用汽车22.1辆,计算机111.06台,空调器203.21台,移动电话229.91部。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190.44元,比上年增长14.0%。人均消费支出8166.70元,增长15.0%。其中,食品支出3244.50元,增长5.7%。人均居住面积51.4平方米。每百户家庭拥有洗衣机83.1台,空调机93.6台,移动电话227.4部,家用计算机32.1台。 表16:2012年城乡居民收入及其增长速度 单位:元 年末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350.59万人,比上年增长5.2%。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389.32万人,增长2.5%。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57.55万人,增长7.3%。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99.98万人,增长9.2%。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16.51万人,增长6.2%。全年城市居民享受低保人数16.67万人,减少2.48万人;发放保障金5.92亿元,增长20.8%。农村居民享受低保人数10.87万人,减少0.36万人;发放保障金1.43亿元,增长24.5%。年末社会福利院243家,床位数42456个。武汉地区福利彩票销售额22.56亿元,增长12.4%。全年筹集社会福利资金2.16亿元,增长11.9%。 十三、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 年末自来水厂21个,日供水能力467万吨。全年自来水供水量116587万吨,比上年增长6.4%,其中,居民生活用水46121万吨,增长3.4%。中心城区和远城区自来水普及率均达100%。全社会用电量403.26亿千瓦时,增长5.1%。其中,生产经营用电325.99亿千瓦时,增长3.3%;居民生活用电77.27亿千瓦时,增长13.4%。全年燃气供应总量13.65亿立方米,其中,煤气0.5亿立方米,液化石油气1.15亿立方米,天然气12亿立方米。家庭用气量3.55亿立方米,其中,天然气3亿立方米,占84.5%。年末家庭燃气用户215万户,增加5.14万户。其中,管道气用户172万户,增加11.87万户。全市气化率92.2%,提高0.2个百分点。 年末建成区面积520.3平方公里,比上年增加12.69平方公里。轨道交通线路总长度56.23公里,比上年增加27.73公里。全市公交线路7425条,营运公共汽(电)车15.05万辆,出租汽车16597辆。公园71个,其中,免费开放63个;公园绿地面积6226.98公顷,增加188.5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9.91平方米,增加0.32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8.19%,提高0.6个百分点。森林覆盖率27.11%,提高0.31个百分点。 全年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92.3%。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6.50万吨,下降1.8%;二氧化硫排放量10.55万吨,下降2.7%;氨氮排放量1.91万吨,下降1.65%;氮氧化物排放量12.61万吨,下降3.7%。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21天,增加15天。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5.2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69.3分贝。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98%。 注释: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最终核定数以当年《武汉统计年鉴》为准。 2、本公报中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额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全部工业法人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和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万元及以上住宿和餐饮企业。 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等于城镇投资加农村投资,其中农村投资又包括农村企事业组织项目投资和农户投资两部分。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城镇投资和农村投资中的农村企事业组织项目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