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3-04-27 吉安市统计局

年末全市境内公路通车里程为21717公里,其中高速公路528公里。年末全市民用汽车拥有量达到15.27万辆,其中私人汽车11.6万辆。

全年全市实现邮电主营业务收入20.80亿元,增长4.0%。固定电话用户数为62.48万部,下降2.8%;移动电话用户数达到284.79万户,增长7.7%。

八、旅游和金融业

全年全市累计接待游客2105万人次,增长15%,实现旅游总收入165亿元,增长32.9%。其中:境外游客25.2万人次,增长38.2%,旅游外汇收入5600万美元,增长39.2%;国内游客2080万人次,增长14.8%;国内旅游总收入162亿元,增长33.2%。

全年全市实现金融保险业增加值22.29亿元,增长23.9%。年末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1285.13亿元,比年初增加236.45亿元,同比多增46.50亿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567.52亿元,比年初增加119.39亿元,同比多增42.24亿元。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年全市普通高等教育招生4698人,在校生17610人,毕业生4691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17945人,在校生51213人,其中普通中专学校22783人,职业高中学校24444人;毕业生14455人。普通中学招生89584人,在校生262903人,毕业生87749人。普通小学招生82351人,在校生403469人,毕业生56309人。幼儿园招生116326人,在校生175332人,毕业生82462人。

全年全市申请专利741件,比上年增加196个;授权专利445件,比上年增加96件。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市共有艺术表演团体18个,文化馆、群艺馆14个,公共图书馆15个,博物馆14个。年末全市共有广播电台12个,电视台12座,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4.8%,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7.5%。

年末全市共有卫生机构4894个,其中医院、卫生院277个,疾控中心14个。全市拥有卫生技术人员16321人,其中医生6336人。全市拥有病床床位15376张,其中医院、卫生院14265张。

全民健身活动全面开展,全年全市举办各级运动会182次,6.24万人参加运动会,在省级比赛中88人获优秀以上荣誉。二级运动员的发展人数71人。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总人口为485.3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07万人。全年全市出生人口6.54万人,出生率为13.48‰;死亡人口2.97万人,死亡率为6.13‰;自然增长率为7.35‰。全市城镇化率为41.62%,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

全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7102.86元,增长12.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33.68元,增长13.8%。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4.2%,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0.6%。农村和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分别为39.12平方米和37.39平方米。

全年全市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21.95万人,工业园区定向培训4.29万人,创业培训0.86万人,培训农村劳动力7.21万人。共有21.72万人参加了失业保险,46.41万城镇职工参加了工伤保险,46.7万职工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40.66万城镇职工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82.56万城镇居民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

全年全市征缴失业保险6137.97万元,工伤保险4398万元,养老保险14.9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52亿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56亿元。

年末全市拥有各种福利收养单位234个,收养床位20325床,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9.41万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6.66万人,农村五保供养人数2.63万人。

十二、资源、环境

年末全市拥有14个环境监测站,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面积121.54平方公里。全市用于当年审批的建设项目环保投资总额7.44亿元。全市设15个赣江吉安段及其主要支流监测断面,其水质达到Ⅱ类标准,水质整体状况优;全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设3个断面,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中心城区环境空气中二氧化氮浓度达到一级标准,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达到二级标准,与上年相比,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上保持稳定,环境空气优良率98.6%;中心城区酸雨(PH值≤5.6)频率为79.2%,与上年相比,酸雨频率上升了1.6%,PH年均值为4.5,与上年相比,PH年均值无变化,酸雨污染仍较严重;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68.2分贝,达到4a类标准,道路交通噪声环境质量较好,与上年相比,噪声值上升了1.4分贝;中心城区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3.5分贝,达到2类标准,区域环境质量较好,与上年相比,噪声值下降了0.9分贝。初步核算,全年全市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0.52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5.5%。

说明:

1、本公报部分指标数据系有关部门(行业)提供。

2、本公报发布的数据为年度快报初步统计数。

3、人口为1%抽样调查数。

4、本公报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5、公报数与年鉴数不一致时,以年鉴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