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文体事业成果丰硕。完成77个农家书屋的配置工作。将660件书架(柜)、3300件图书(合207240册)和部分音像出版物发放到村农家书屋。以七一建党节庆等重大节日为契机,开展《魅力黄舣红歌飞越》等3场声势浩大的唱红比赛,在江阳艺术宫隆重举办了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永远跟党走·盛世中国·激情江阳”大型综艺节目演出,市、区领导和近500名干部职工观看了演出。分别到弥陀镇、石寨乡、通滩镇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累计书写春联近万幅,送年画5000余张,发宣传资料5000份,向40多名困难群众、留守学生赠送价值近10000元的年货和学习用具。选送戏剧小品《金不换》参加四川省纪念建党90周年作品赛并获得省一等奖,组织编排的舞蹈《红云》参加泸州市2011年第二届“金秋舞韵”舞蹈大赛获一等奖,获四川省第三届“金秋乐”中老年舞蹈大赛银奖。完成2个乡镇文化站和5个农民健身工程建设,举办首届“全域江阳”艺术节,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和全民健身活动,有序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 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提高。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建成11个规范化乡镇卫生院。全区有村卫生站318个,其中甲级村卫生站216个。38名乡镇卫生院管理人员参加清华远程“乡镇医疗卫生管理干部”研修班学习。开展农村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工作,覆盖率100%。全区已累计建成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1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53%,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减免手术费用项目50例。 十一、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生态环境优化成效显着。2011年建成区土地面积48.37平方公里,其中绿化覆盖面积达17.04平方公里。全区森林面积达13788公顷。全年成片造林45公顷。全年建成2个市级生态乡镇、8个市级生态村、5826户生态家园、2个绿色校园和4个绿色社区。开展“两线一片天”专项行动,积极实施餐饮业煤油烟治理312家,治理文化娱乐噪声污染15个,治理建筑施工噪声和扬尘污染,整顿建筑施工工地11个,通过强化燃煤、油烟、扬尘噪声等专项整治,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提升,预计化学需氧量削减量95.9吨,氨氮削减量5.1吨,二氧化硫削减量81.6吨,氮氧化物消减量30.5吨。 城镇建设不断加快。根据泸州“双两百”城市发展规划,完成了“全域江阳”统筹城乡发展总体规划、集镇发展总体规划、县域新村总体规划和50个新村规划编制。主动服务区域性中心城市发展,城区面积逐步扩大。全年新开工建设商品房9.6万平方米,城西、城南新区居住品质迅速提升。依托园区建设、重点项目建设,黄舣、泰安、况场等中心集镇规模不断扩大,辐射带动能力明显增强。 环境资源更加优化。持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扎实抓好示范创建工程,大力开展“五乱”治理、农村垃圾生态处理,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泰安镇和先锋村、石虎村等7个村成功创建为省级环境优美示范镇(村)。在全市率先开展住宅小区治理,小区管理逐步规范。城乡风貌塑造和主城区建筑夜景包装工程顺利实施。生态建设有序推进,被评为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先进单位”。耕地保护全面加强,实现耕地保有量29913公顷,顺利通过国家土地例行督察,完成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区)”创建申报工作。全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11年末全区总人口为64.12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7.74万人,农业人口36.38万人。男性人口32.31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达50.4%,女性人口31.81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达49.6%。据公安部门资料计算,我区人口出生率为10.6‰,死亡率为6.7‰,自然增长率为3.9‰。居住在本区半年以上的常住人口57.9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9.11万人。2011年我区城镇化率为67.5%,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 城乡居民收入稳步提高。随着经济快速增长,企业效益提升,职工收入增加,就业扩大,收入渠道拓宽,财政收入大幅提高,政府调节收入力度加大,提高中低收入工资,提升养老金和离退休金标准,城乡居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2011年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9916元,增长17.8%,农民人均纯收入7907元,增长20.4%。农村居民收入增速超过城镇2.6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2.52:1,差距进一步缩小,城乡统筹见成效。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与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点主要来源于工薪(资)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分别增长15.1%、20.3%和15.9%、49.2%。随着收入的增加,居民消费的意愿和能力也不断增加。全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达到13920元,增长17.4%,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达到4048元。江阳区城镇和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已由2010年的35.4%和36.6%分别下降到2011年的34.8%和35.9%。 民计民生持续改善。2011年我区民生工程目标任务顺利实施,九大项83个子项中,71个子项已完成或超额全年目标任务。其中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区城镇新增就业5971人,完成全年目标的116%;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9%;失业人员再就业2225人,完成全年目标的125%,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2758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2%;城市低保对象补助212.96元/月/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27.5%;农村低保对象补助88.3元/月/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42.4%,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546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99.5%;全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共351970人,参合率达98%。 强化劳动和社会保障。积极开展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活动,鼓励自主创业。全年新增城镇就业5140人,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农民再就业1800人,动态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力度,实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5.9万人、新农保和居民养老参保10万人、医疗保险参保11万人。大力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2714套,农村危房改造1340户,不断改善城乡群众居住条件。强化劳动保障维权,及时化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矛盾。全面落实社会保障政策,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 注:1、本公报主要经济指标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泸州市江阳区统计年鉴(2012年)》为准。 2、江阳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农业总产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