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长沙县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3-04-18 长沙市长沙县统计局

全年进出口总额(海关口径)24.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8.9%,其中出口总额9.7亿美元,增长14.4%;进口总额14.4亿美元,增长5.5%。在出口总额中,机电产品7.7亿美元、高新技术产品2.4亿美元,分别占出口总额的79.5%和25%;在进口总额中,机电产品12亿美元、高新技术产品1.8亿美元,分别占进口总额的83.2%和12.1%。

全县引进各类项目273个,与去年持平,其中:外资项目11个,减少12个;内资项目262个,增加12个。全年实现到位外资4亿美元,增长19.1%;到位内资109.7亿元,增长27.6%;引进市外资金形成固定资产投资90.1亿元,增长20.5%。

全年共接待国内外游客460.2万人次,比上年增长20.1%;实现旅游总收入50.1亿元,同比增长20.7%。全县乡村旅游共接待游客211.6万人次,增长21%,实现收入9.5亿元,增长22%。

六、交通邮电

全年公路客运量952万人,比上年增长12.5%,旅客周转量55365万人/公里,增长12.6%;公路货运量2004万吨,增长5%,货物周转量102048万吨/公里,增长5%。全县境内公路总里程4911公里,其中:高等级公路333公里。

全县实现邮电业务收入10.8亿元,比上年增长12.5%。其中:邮政业务收入0.8亿元,增长14.3%;电信业务收入10亿元,增长12.4%。年末拥有固定电话用户32.4万户,增长15.7%。其中:城市电话用户21.5万户,乡村电话用户10.9万户。新增移动电话用户9.6万户,年末达到115.9万户,增长9%。新增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31112户,年末拥有158229户,增长24.5%。

七、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县拥有高等院校13所,普通高中7所,职业中学1所,初级中学27所,普通小学167所。普通高中在校生12267人、初级中学在校生24931人、普通小学在校生55752人,分别比上年下降11.6%、增长5.7%、0.8%。初中入学率、巩固率均为100%;小学学龄人口入学率、巩固率均为100%;小学毕业升初中比例达100%。免除了16万人次学生杂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免除率达100%。全县对各级各类贫困学生资助金额达2330万元。

年末拥有各类独立的研究开发机构57家,其中:省级技企业术(研究)中心18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3家。全年专利申请量为2547项,比上年增长33.4%。其中专利授权量和发明专利授权量分别为1614件和219件,分别增长52.7%、48%。全县共有高新技术企业115家,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和增加值1225亿元、386亿元,分别增长4.9%和11%。全县拥有17个中国驰名商标,93个湖南省着名商标。

八、文化、体育和卫生

全县拥有文化馆1个,组织文艺活动30次,举办训练班30班次;公共图书馆1个,藏书20.5万册;文化艺术表演团体1个,演出场次204场;剧院1个、电影院1个。全县有线电视用户9.9万户,比上年增长1.1%。广播综合覆盖率为100%,电视综合覆盖率100%。拥有档案馆1个,已开放各类档案5万卷(件)。

各类体育场地47个,其中:体育馆16座,运动场9个,游泳池2个;各种训练房20个。全县共有体育场地78.4万平方米。开展全民健身项目23项/次,全民健身运动参加人数达15万人次。

全县共有医疗卫生机构(含村卫生室)284个,其中医院、卫生院31个,妇幼保健院1个,卫生防疫、防治机构1个,社区服务中心(站)4个。年末拥有床位3812张,卫生技术人员3550人,执业医师983人,执业助理医师392人,注册护士1553人。

九、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全县拥有国家级生态乡镇6个,正在申报国家级生态县。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28天,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0.6%,比上年降低2.4个百分点。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全县拥有污水处理厂21座,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为100%。全县森林覆盖率达48.1%,提高5.6个百分点。

初步核算,全县规模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64.5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0.1%。万元规模工业增加值取水量14.3立方米,下降10%。

全年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304起,比上年上升12.2%;死亡38人,下降2.6%。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0.0432人,下降12.6%;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十万人生产事故死亡人数0.771人,下降27.6%。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为1.583%。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总人口81.3万人,比上年增加9534人。人口出生率15.2‰,死亡率10.1‰,人口自然增长率5.1‰。城市化率为52.4%,提高0.5个百分点。

全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7070元,比上年增长19.9%,其中:工资性收入8668元,增长42.8%;家庭经营纯收入6463元,下降6.8%;转移性纯收入790元,增长10%,财产性纯收入1149元,增长12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948元,增长19%。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8487元,增长28.5%。其中:文化教育娱乐消费支出和衣着消费支出增长较快,分别增长107%和97%。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8%。农村居民平均每百户家庭拥有家用汽车22辆,家用电脑41台,移动电话223台。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62.3平方米,增加4.6平方米。

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398元,比上年增长13.6%,其中:工资性收入16409元,增长16.1%;经营净收入3301元,增长5%;转移性收入3951元,增长8%,财产性收入5160元,增长19.4%。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3.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998元,增长22.2%,其中:食品支出6333元,增长7%;衣着支出2373元,增长12%;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1215元,增长20.7%;医疗保健支出520元,增长12.8%;交通和通信支出3438元,增长52.3%;居住支出2460元,增长49.4%;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2171元,增长26.8%;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89元,增长58.3%。城镇居民年末每百户家庭拥有家用汽车35辆,家用电脑85台,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71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0.7平方米。

全县拥有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光荣院等23所,收养人员1万人。全县共有低保对象38262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485万元。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为16%,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率为36%。

年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达15万人,比上年增长34.8%;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人数达1.4万人,增长0.7%,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人数达49万人,增长1%;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11.2万人,增长45.4%。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达4.9万人,增长28.9%;参加工伤保险职工人数达9.5万人,增长29.3%;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达8.9万人,增长43.1%;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数达72.3万人,与上年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