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13-04-09 福州市统计局

民生保障

年末全市户籍人口655.27万人,其中市区户籍人口192.06万人。户籍人口中,男性人口337.12万人,女性人口318.16万人。据抽样调查数据推算,全市常住人口727万人,出生率11.3‰,死亡率4.9‰,人口自然增长率6.4‰。

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399元,增长12.9%。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492元,增长13.7%。农村居民收入增幅连续两年超过城镇居民,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城乡居民收入比例由2007年的2.65:1,2011年的2.58:1进一步缩小到2.56:1。居民消费水平同步提高,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040元,增长12.3%;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336元,增长13.4%。居民消费亮点鲜明,旅游、休闲娱乐等精神消费受重视。

物价涨幅控制在合理水平,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2.2%。八大类商品价格“六涨两降”:食品类上涨5.1%,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上涨3.2%,衣着类上涨3.1%,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上涨2.3%,居住类上涨2.1%,烟酒类上涨0.2%;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下降3.7%,交通和通信类下降0.3%。

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新农合大病保障机制基本建立,城乡低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年末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70.60万人,其中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28.71万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8.68万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14.88万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74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60.27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35.20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25.07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1.30万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9809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95.00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06.47万人。帮扶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8457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75871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8204人。全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动工建设4.07万套,开工率101.72%,基本建成3.43万套,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管理进一步规范。

社会就业稳步发展,城镇失业率控制在合理水平,城镇登记失业率2.37%,城镇新增就业14.56万人,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5.37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8904人。全市经工商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15.81万户,增长10.7%,从业人员32.15万人,增长11.9%;私营企业7.75万个,增长15.6%,从业人员70.01万人,增长12.6%,城镇个体私营从业人员85.77万人,增长16.2%。

环境保护

节能减排力度加大,初步建成环境自动监测预警体系,实施重点节能减排项目306项,规模以上工业能耗比上年下降6.33%,开展大气PM2.5监测,创建5个省级以上生态县(市)区、59个省级以上生态乡镇,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城区空气污染指数(API)平均值51,空气质量优良率99.45%,空气质量整体状况良好,在全国31个省会城市、直辖市中居第3位。市区环境噪声56.8分贝,总体保持稳定。水质总体保持良好,闽江流域(福州段)水质达标率98.61%,敖江流域(福州段)水质达标率100%,龙江流域水质达标率83.3%,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平均达标率100%,市区污水处理率96.16%,比上年提高11.58个百分点。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8.23%,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上年减少1.63%、6.94%、1.74%和10.95%。共有自然保护区11个,其中国家级1个,年末自然保护区面积668.69平方公里。

注:1、公报中所列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合计数或相对数由于单位取舍不同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不做机械调整;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增加值、工业总产值及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本公报未包括马祖列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