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3.25亿元,比上年增长14.0%。 十二、资源、环境和社会安全 2012年,全市水资源总量273.07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129.7%;人均水资源12899立方米(常住口径),比上年增长129.6%。全年平均年降水量1839.2毫米,增长62.0%。平均温度18.0度,日照时数1484小时,全市(不包括景宁、松阳)共出现霾天气268天,平均38.3天。全市共建有自动气象站251个,土壤水份观测站3个,能见度观测点9个,灰霾观测站2个,负氧离子观测站2个,农田小气候站8个。年末全市33座大中型水库蓄水总量42.56亿立方米。全年完成造林面积3723公顷;迹地更新4577公顷;当年新增育苗377公顷;中、幼龄林抚育面积20160公顷,森林覆盖率为80.79%。 生态建设成效进一步显现。全年噪声达标区244平方公里,烟尘控制区311平方公里。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到100%。全市地表水96个断面的水质监测,有95个断面年均值满足相应水功能要求。市区空气质量符合Ⅱ级标准要求的天数达到360天。城市声环境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各标准适用区平均值均低于相应标准。全市累计创建省级生态县(市、区)9个;国家级生态乡镇39个、省级绿色学校92所,建成省级生态环境教育示范基地11个。全市建有各级自然保护区(含自然保护小区)54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自然保护区面积40.95千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6%。建有市级以上森林公园11个、湿地公园2个。全市园林绿地面积3849公顷,其中公园绿地面积1110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7.4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11平方米。 “平安丽水”建设进一步加强。据调查,2012年我市群众安全感满意率97.79%。全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05起、死亡236人、受伤346人,分别比上年下降11.8%、8.9%、25.6%,直接财产损失115.35万元,比上年下降8.9%。火灾事故66起,比上年下降1.5%,直接经济损失302万元,下降9.0%,无人员死亡。 全年因洪涝等自然灾害死亡1人、受伤1人,倒塌房屋752间,严重损房1461间,一般损房4046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9.18亿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7.11亿元。全市工矿商贸企业发生事故40起、死亡47人。 注:(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 (2)全市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人均生产总值按年平均常住人口口径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