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3-04-09 锦州市统计局

环境空气综合污染指数为3.31,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的天数为355天,优良率为97.0%,比上年提高了0.8个百分点。海洋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近岸海域功能区达标率为100%。饮用水质达标率为100%。城市区域环境噪声达标覆盖率为96.6%。

十三、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户籍人口307.9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24.1万人。全年人口出生率为7.0‰,比上年上升0.7个千分点。人口死亡率为7.8‰,比上年上升2.2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8‰,比上年下降1.5个千分点。计划生育率为99.1%。

全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995元,比上年增长14.0%。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788元,比上年增长14.2%。

年末实名制安置就业人数11.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3%;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在职参保人数69.9万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24.9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5.8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34.4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4.9万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9万人;新农合参保人数107.1万人。

全市城乡低保对象15.8万人,累计发放低保保障金3.1亿元。通过政策扶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1000多万元,新建、扩建养老机构9所,新增机构养老床位815张,床位总数达到4096张。福利彩票发行实现了历史性突破,销售总量突破了5.28亿元,名列全省第四,实现增量全省第二。全年共发放救灾款2938万元,保障了25.1万受灾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市慈善总会全年接受社会捐赠款、物折款1500万元,开展20个慈善项目,使3万群众受益。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

3.造林面积为85%以上成活率的面积。

4.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起点为500万元及以上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