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县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十二、资源、环境、安全、治安 全县年末拥有耕地总资源64033公顷。已建成蓄水工程1680座,其中大型水库1座、中型水库2座、小型水库27座,畜水工程总库容63085万立方米,其中大中小型水库总容量62520.6万立方米。水土流失面积1950.9平方公里,累计治理771.7平方公里,其中本年治理19.5平方公里。森林面积⑩150724.4公顷(226.1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59.2%,林地面积220157.8公顷(330.2万亩)、活立木蓄积1089.9万立方米。 全县全年用电量45082万千瓦时,比上年增长9.6%。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136294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16.6%;万元工业产值(当年价格)能耗0.39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42.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取水总量208.7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15.6%。 全年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62天,优良比例98.9%。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5.7分贝,县城噪声达标区覆盖率为100%。城区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67.1分贝,达标路长比例为95%。功能区噪声平均值昼间值为52.2分贝、夜间值44.4分贝,达标率为100%。“两江一河”(乌江、芙蓉江、大溪河)武隆段水质5个断面全年监测结果均达到相应水域水质要求,城镇饮用水源地(中心庙水库)水质满足水域功能的比例为100%。 全年气温正常,降水量偏少,日照正常。年度平均气温为16.9℃,比历年平均17.2℃偏低0.3℃。年总降水量1109.8毫米,比历年平均1065.2毫米偏多44.6毫米。全年日照时数758.2小时,比历年平均1068.5小时偏少310.3小时。 全县信访形势持续好转。全年信访总量1400件次、3992人次,同比分别下降16%、1%。其中受理群众来信354件次,受理群众来访1046批次3638人次。群众到县集访152件次2007人次,到市上访140批次301人次,到京上访13批次20人次。化解重点矛盾纠纷668件,化解市级集中交办积案5件,化解市级集中交办疑难案件6件,化解中央督导组挂牌督导案件2件,化解市维稳办挂牌督办案件3件,化解自排查疑难案件32件。县级领导下访群众共671人次,解决实际问题914件次。 刑事案件立案1525件,其中立年内案件1223件;破获1386件,其中破年内案件788件。查处治安案件4761起,查处率100%,结案4650起,查处违法人员4617人。民事纠纷调解2737件,调解成功率99.5%。办理民事公证470件。律师法律服务中,刑事辩护113件,民事代理383件。受理法律援助211件。上报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7件,死亡人数19人,分别下降22.7%和13.6%。其中,道路交通事故7起,死亡9人;建设施工5起,死亡5人;煤矿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 注释: [1]六大工程:一是实施精品景区打造工程,提升旅游发展国际水平;二是实施工业经济提速工程,增强武隆工业总体实力;三是实施万元增收决胜工程,夺取万元增收全面胜利;四是实施城乡建设提档工程,打造城乡建设全新面貌;五是实施民生福祉增进工程,加快实现缩差共富目标;六是实施“五个重庆”建设工程,展现武隆发展整体形象。 [2]中国武隆公园:是县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要以“五园联建”(即休闲旅游公园、生态产业公园、靓丽宜居公园、魅力文化公园、幸福和谐公园)的新路径,加快把武隆县域全境,打造成为“经济富裕、山川秀美、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世界级大公园。 [3]人均生产总值:按2012年平均常住人口计算,增速按可比价计算。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统计制度新规定,2011年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统计口径由以前“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的工业企业”调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的工业企业”。 [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按统计制度新规定,从2011年起,固定资产投资中的地方项目投资口径由原“50万元以上”调整为“500万元以上”,相应地对同期数也作了同口径调整。 [6]五城联创:以生态保护为基础、生态产业为主导、生态技术为支撑、生态文化为灵魂,创建国家山水园林城市、卫生城市、文明城市、森林城市和双拥模范城市。 [7]城乡划分:按照新的城乡划分,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区域。镇区是指在城区以外的县人民政府驻地和其他镇,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区域。乡村是指本规定划定的城镇以外的区域。 [8]城镇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是国有经济、城镇集体经济、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和港、澳、台投资经济、其他经济单位及其附属机构工作的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城镇个体劳动者及离退休、退职人员、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等按规定目前暂未列入其统计范围。 [9]恩格尔系数:是指居民食品消费支出占全部消费支出的比重。 [10]森林面积:为2011年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的认定结果,其中包含特殊灌木林面积。 [11]资料来源:本公报中部分数据来自武隆县统计局,其余数据均来自县信访办、县发改委、县教委、县科委(科协)、县经信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社会保险局、县就业管理局、县医保中心、县国土房管局、县环保局、县城乡建委、县交委、县市政园林局、县水务局、县农委、县商务局、县文广新局、县旅游局、县卫生局、县计生委、县移民局、县安监局、县林业局、县投促办、县扶贫办、县畜牧兽医局、县电视台、网络公司、县金融办、县海事处、运管所、县烟办、武隆调查队、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工商局、县气象局、县邮政局、人行武隆支行、县供电公司、电信武隆分公司、移动武隆分公司、联通武隆分公司 [12]本公报中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最终数据以《武隆统计年鉴-2012》为准。分析第10期2012年武隆县社会经济发展统计公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