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全年接待旅游人数370.02万人次,比上年增长40.29%;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9.89亿元,增长42.62%,旅游业新增直接就业人数10808人,增长36%。 六、国内贸易、金融保险业 全年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0.39亿元,增长18.1%。其中:城镇零售额102.8亿元,增长19.89%;乡村零售额17.59亿元,增长8.61%。批发业实现零售额9.04亿元,增长13.16%;零售业实现零售总额95.6亿元,增长20.91%;住宿和餐饮业15.75亿元,增长5.85%。批发零售及住宿餐饮企业规模进一步提升,其中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实现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41.9%和20.82%。 年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466.45亿元,比上年增长18.56%。其中:居民储蓄存款余额260.15亿元,比上年增长17.62%。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279.01亿元,比上年增长23.86%。其中:短期贷款余额162.93亿元,比上年增长24.4%。 年末全市有保险公司17家。其中:财产保险公司10家,人寿保险公司7家。全年实现保费收入12.11亿元,比上年增长15%,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4.21亿元,增长10%;人身险保费收入7.9亿元,增长18%。全年处理财产险综合赔付率达到31.5%,赔款额1.33亿元。 七、教育、文化、卫生 年末全市共有普通中学高中学校22所,在校学生64349人,专任教师3995人;普通中学初中学校111所,在校学生96509人,专任教师7614人;九年制学校13所;小学801所(含教学点151个),在校学生129025人,专任教师10699人;幼儿园140所,在园幼儿29787人,专任教师812人。职业教育改革步伐加快,全市中等职业学校17所,其中:职业高中7所,调整后中等职业学校4所,成人中专3所,中等技术学校2所,中等师范学校1所,中职在校学生17925人,专任教师1087人。其他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全市特殊教育学校2所,在校生137人,专任教师35人。学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入学率100%,高中阶段毛入学率88%。2012年全市普通高等学校录取人数达到26440人。 年末全市共有专业艺术表演团体2个,民间艺术表演团体75个,文化馆5个,群众艺术馆1个,公共图书馆6个,博物馆5个,纪念馆5个,文化广场12个,文化站78个,农家书屋737家。各类文物保护单位539处。全市现有广播电视台5座,广播人口综合覆盖率95.3%;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98.7%。 年末全市共拥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127个,其中医院30个,乡镇卫生院7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40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248个,村卫生室710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7个,妇幼保健院(所)6家,卫生监督所(中心)5个,卫生床位数6620张,卫生技术人员6891人,其中执业医师2076人,执业助理医师392人,注册护士2636人。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平均参合率达到96.9%。 八、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全市自然保护区5个,保护区面积26489公顷,占辖区面积6.41%。市区空气中二氧化硫年日平均值0.037毫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量达到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为308天,占全年天数的84.38%。 全年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52起,同比事故起数上升18.87%;死亡97人,同比上升19.75%;受伤267人,同比上升16.59%;道路交通事故与火灾事故直接经济损失73.59万元,同比下降26.68%。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0.22人;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4.86人。 九、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市年末常住总人口171.9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71.42万人,乡村人口100.5万人。分别占常住人口的41.54%和58.46%。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62‰。 年末城镇单位从业人员153189人;年内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3135人,共有8261名失业人员通过各种渠道实现了再就业,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78%。组织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30.69万人,创劳务收入34.37亿元。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532元,比上年增长16.12%;全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906元,比上年增长11.04%。 农民人均纯收入4497元,比上年增长17.9%,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083元,比上年增长6.36%。 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即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总支出的比重),城镇为35.95%,比上年提升1.31个百分点;农村为45.18%,比上年下降1.94个百分点。 全年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77718人。共征缴基本养老保险费45652万元,征缴失业保险费8202万元,基本医疗保险费39228万元,共为2272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待遇1199万元。 全年全市共有31006户、77363人城镇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救济,户数比上年减少693户,人数比上年增加553人,发放保障金19102.8万元。66380户、229203人农村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救济,发放保障金24302.63万元。 注:1、本公报2012年部分数据为快报数。 2、公报中全省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值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