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3-04-08 温州市统计局

年末全市拥有国家级科技创业服务中心3个、省级科技创业服务中心3个;国家级大学科技园1家,国家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3个、省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9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5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148家、省级农业科技企业研发中心8家。市级企业研发中心242家;科技强县5个。全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2家,累计480家。全年专利授权17267项,比上年增长54.4%;年末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5家、省级专利示范企业81家。

年末全市有国家级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8家,省级19家;全年新增高级技术职称人员2136人,新增中级技术职称人员6944人。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市共有文化站129个,文化馆12个,公共图书馆13个,博物馆(包括民营)27个,艺术表演团体10个,电影放映单位27个。全年艺术团体演出1008场次;院线电影放映14.77万场次,观众338.87万人次;农村数字电影放映5.23万场次,观众889.9万人次。年末拥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29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131个,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499个。公共图书馆藏书774.10万册(件),年总流通量477.05万人次。全市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98.3%,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8.6%,有线电视用户171.49万户。

全市有医疗卫生机构5255家,其中医院109家,卫生院166家,村卫生室2993家,各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1238家。年末有各类卫生技术人员45397人,其中医生19537人,平均每万户籍人口有医生24.41人。全市医疗机构病床26159张,平均每万人有病床32.69张。全年医疗机构诊疗病人5861万人次。继续推进农村健康工程,全市已参合农村人口514.29万人,参合率98.74%,人均筹资515元。全市新医合门诊受益人数1357.92万人次,补偿金额2.56亿元;住院受益人数46.12万人次,补偿金额23.58亿元。

全市有公共体育场馆35个,独立设置的业余体校9所,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和健身苑点12668个。全年我市运动员在全国以上比赛获得奖牌414枚,其中世界冠军2枚,亚洲冠军10枚,全国冠军13枚。全年全市共有12个乡镇通过省级体育强镇的检查验收,累计95个;累计省级体育强县6个,比上年增加1个。全年发行体育彩票13.22亿元,比上年增长13.8%。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800.21万人,其中市区人口149.66万人。从性别看,男性人口415.37万人,女性人口384.84万人,分别占总人口的51.9%和48.1%。全市当年计划生育率为84.9%,已婚育龄妇女综合节育率为84.1%。当年含往年补报出生人口性别比119.57,其中一孩、二孩和多孩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分别为103.14、140.42和254.64。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820元,增长9.7%;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3975元,增长2.7%,其中食品类支出9074元,占37.8%。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4719元,增长11.1%;农村居民人均生活费支出10820元,增长6.7%,其中食品类支出4943元,占45.7%。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1.25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45.76平方米。年末每百户城镇居民家用汽车拥有量39.32辆;每百户农村居民家用汽车拥有量19.76辆。

全年全市缴存住房公积金58.33亿元,自房改以来累计缴存310.25亿元,年末余额190.24亿元。全年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0.75亿元,累计发放贷款232.76亿元,年末贷款余额127.84亿元。全年保障性住房新开工面积108.10万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房新开工面积16.50万平方米;在建保障性住房面积388.46万平方米。

全市设镇64个,街道办事处60个,乡6个。全市有城乡社区789个。年末实有社会团体2032个。

年末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204.03万人,比上年增加18.26万人,其中企业职工及自由职业者186万人,增加17.87万人。当年实缴基本养老保险费88.86亿元,全市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职工36.23万人,发放养老金86亿元。参加工伤保险217.55万人,当年实缴工伤保险费3.73亿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148.02万人,城镇职工当年实缴基本医疗保险费35.22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23.42亿元。

城乡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3.22万人,发放保障资金3.15亿元。民政部门接受社会各界捐赠款2.38亿元。全市慈善系统共募款3.27亿元,支出救助金2.37亿元;资助贫困学生18650人,资助金额2936万元。全年办理结婚登记87021对。

十二、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其他社会事业

全市水资源总量为183.94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107.2%。市区自来水日生产能力95万立方米,年供水量24707.35万吨。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全面推进。全年荒山荒(沙)地造林面积12.25万亩,其中建设沿海防护林2.74万亩;年末实有封山(沙)育林面积116.61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60.03%。

生态建设成效显着。全市已建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区3个,省级生态县4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6个,省级生态乡镇7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3个5处,国家级森林公园5个;已建成合格(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83个。全市建成国家级绿色学校6所,省级绿色学校145所;国家级绿色社区3个,省级绿色社区81个;省级生态环境示范教育基地3个。

据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Ⅰ级标准的72天,达到Ⅱ级标准的272天。全市地表水市控及市控以上站位76个,水质在Ⅰ至Ⅲ类的站位34个。市区有取水的两个饮用水源地年度达标率为100%。市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55.9分贝,比上年下降2.1分贝;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68.9分贝,比上年下降1.9分贝。

节能减排取得积极成效。全年完成省下达的节能降耗、污染减排目标。全市单位GDP能耗比上年下降6.1%,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8.0%。33个行业大类中,有30个行业的单位增加值能耗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全年化学需氧量(COD)削减2.53%,氨氮(NH3-N)削减2.00%,二氧化硫(SO2)削减8.09%,氮氧化物(NOX)削减7.26%。全市已建成正式投入运行生活污水处理厂14座,实际处理水量68.7万吨/日,全市污水处理率达84.2%,其中市区污水处理率达87.3%。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100%,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行政村覆盖率100%。

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2910起,死亡614人,直接经济损失4822.9万元,分别比上年下降5.7%、10.1%和16.2%。

全市有律师机构100个,律师1232人,全年办理国内各类诉讼辩护案件31459件。各级人民调解机构调解案件总数65597件。全年办理国内公证87741件,办理涉外公证4700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