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五莲县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3-04-02 日照市五莲县统计局

七、财政、金融、保险

财政收入保持较快增长,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2012年地方财政收入55921万元,同比增长30%。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重点行业保障能力加强:全县财政总支出165517万元,同比增长13.9%。农林水事务、社会保障和就业、环境保护、教育等支出增长较大,分别是:33626万元、16595万元、8655万元、48198万元,分别比2011年多支出11737万元、2090万元、3320万元和7006万元。全年国税总收入5亿元,同比增长20.6%,完成县级收入11623万元,同比增长6.5%;地税完成收入5.9亿元,同比增长27.1%。

金融业稳健运行。到12月底,全县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42.8亿元,比年初增加26.5亿元,同比增长22.8%;居民储蓄余额99.8亿元,比年初增加16.2亿元,同比增长19.4%;各项贷款余额82.1亿元,比年初增加9.3亿元,同比增长12.8%。存贷比57.51%。

保险事业发展平稳。全年完成保费收入12618.9万元,其中,财产保险收入4645.4万元,人寿保险收入7973.5万元;保险业务支出5535.8万元,其中,财产保险支出3205.5万元,人寿保险支出2330.3万元。财产保险赔付率69%,人寿保险赔付率29.2%。

八、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

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环境保护配套设施得到进一步加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进一步提高。城市面积316平方公里,其中建城区面积17.12平方公里,城区人口18.02万人,人口密度570人/每平方公里;城区年供水量780.32万立方米,人均生活用水量73.39升,供水普及率98.11%;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2.87%,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0.54平方米/人;燃气年供气总量618万立方米,燃气使用人口17.84万人,燃气普及率99%;集中供热面积175万平方米;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7.5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200吨/日,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九、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和体育

科技事业继续发展。全县取得市及市以上科技成果8项,申请专利426项,授权435项,实施108项。科技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年末共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0800人,其中中级技术职称以上人员81人。共举办科技下乡1221次,科技推广项目81项,举办各类科技培训班466期,科技培训15100人次。

教育事业稳步发展。全县共有各类学校179处,其中:高中2处,初中14处,小学78处,职业学校2处,特殊教育学校1处,幼儿园82处。共有在校学生70890人,其中:高中9793人、初中16230人、小学28185人、职业学校4821人、幼儿园11746人。

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图书馆一处,藏书17万册;电视台自办电视节目三个频道,日播出54小时;电影院一个,座位273个;全年放电影8334场,观众达到108万人次,丰富了城乡人民文化生活。

医疗卫生条件继续改善,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应急能力不断增强,全县人民健康保障进一步加强。全县卫生机构107个,拥有床位1637张,卫生技术人员1914人,门急诊93.4万人次。社区及村级卫生室502个,乡村医生666人,诊疗97.6万人次。

十、居民生活与社会保障

城乡居民收入不断增长,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9579元,同比增长15.2%。劳动就业形势稳定,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保持增长,(同比口径)年末全县城镇单位从业人员35844人,在岗职工34186人,在岗职工工资总额107467万元,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1435元,比去年增长20.4%;全年新增就业再就业5464人,转移农村劳动力5667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854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有495个村吃上了自来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1%,受益人口30多万人。

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持续扩大。参加养老保险的城镇职工47042人,当年收缴养老保险金22566万元;农村养老保险参保268080人,征缴保费9049万元;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4023人,当年筹集基本医疗金10574万元;全县参加农村合作医疗356662人,参合率100%,全年筹集资金10699.9万元,报销10999.8万元,受益474312人。社会救助事业稳步发展。年末共有农村五保供养机构12个,总床位1110张,集中供养率71%;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3个,收养25人;社会福利企业1个,安置残疾人员25名;全年福利彩票发行额3786万元;全县低保户21049户,发放低保金2549万元。

人口保持低速增长,计划生育成效显着。年末户籍总人口514070人,非农业人口177304人。全年人口出生率8.71‰,死亡率7.06‰,人口自然增长率1.65‰,合法生育率达到99.2%。

注:1、本公报数字主要是年快报数或初步统计数,最终数据以统计年鉴为准。

2、公报中生产总值(GDP)、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为现价,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