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3-05-27 兴安盟统计局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据公安户籍统计,全年出生人口1.70万人,出生率为10.12‰;死亡人口0.91万人,死亡率为5.45‰;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67‰。年末全盟总人口168.0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62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56.77万人,增长1.0%;蒙古族人口71.30万人,增长0.7%;其他少数民族人口8.78万人,增长0.8%(由盟公安局提供)。据2012年人口变动抽样调查资料测算,全盟年末常住人口160.73万人,出生率为9.82‰,死亡率为5.91‰,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91‰,城镇化率为43.56%。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103元,比上年增长14.1%。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1369元,增长7.6%。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即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的比重)为30.69%,比上年提高0.29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7.22平方米。全年农牧民人均纯收入5064元,增长16.2%。农牧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934元,下降7.2%。农村牧区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5.07%,比上年提高7.35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居住面积24.00平方米(由国家统计局兴安调查队提供)。

年末全盟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4.96万人,比上年末增长36.1%,其中:参保职工13.24万人,离退休人员6.33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3.46万人,比上年末增长7.8%,其中:退休人员5.80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9.41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1.91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9.37万人。全盟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合人数91.10万人,比上年增长0.9%,参合率达95.0%,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基金支出28333万元,补偿总人次73.92万人次(不含家庭帐户)。全盟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为5.81万人,比上年下降3.9%;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农牧民13.38万人,比上年增长0.2%。年末全盟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机构拥有床位4619张,年末在院人数1500人。城镇社区服务中心88个(由盟民政局、盟劳动局、盟医保局提供)。

注:

1、本公报2012年各项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及各产业、各行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本公报中部分数据合计数或相对数由于单位取舍不同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未做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