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淳县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3-05-28 南京市高淳县统计局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为432585人,其中:男性222284人,女性210301人,非农业人口158033人,出生人口4183人,死亡人口3848人。出生率为9.69‰,死亡率为8.91‰,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78‰。2012年,改造提升镇村人口计生“世代服务”机构129家,建成人口文化园19个。出生政策符合率达到98%以上,节育措施落实率为99.7%。

社会保障和福利体系不断健全。2012年末,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覆盖率均达98.5%。全县参加失业保险人数3.86万人,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人数5.92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6.22万人。社会福利院、敬老院拥有床位3484张,建立收养类福利机构11个,收养人员总人数为3484人。全县城乡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达10671人。

居民居住条件继续改善。2012年,全年销售商品住宅面积17.09万平方米,销售额达10.49亿元。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49.96平方米,比上年增长4.9%;年末农村人均拥有生活用房面积达到60.00平方米,比上年增加1.3平方米。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全县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达到45332元,比上年增长11.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3032元,比上年增长12.8%;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9061元,比上年增长9.5%;城镇恩格尔系数为33.6%。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4816元,比上年增长12.7%;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945元,增长14.3%;农村恩格尔系数为38.0%。

注释:[1]本公报中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统计数据以《高淳区统计年鉴》(2013)为准。部分指标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从2011年开始,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起点标准从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