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区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3-05-26 沈阳市大东区统计局

年末全区有卫生机构152个(含诊所)。其中,医院2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1个;妇幼卫生保健机构1个;专科疾病防治机构2个;卫生监督所1个。实有病床6295张,各类卫生技术人员5681人,其中执业医师2036人,注册护士2387人。认真做好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国家基本药物实现零差率销售。

全年参加市以上运动会14次,荣获市以上奖牌120枚,向省级运动队输送运动员3人,向市体校输送运动员29人。

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

年末全区企事业单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人数为14万人,参加失业保险17.1万人次,参加工伤保险16.7万人。全年发放失业救济金4.3万人次,发放金额3053万元;全年安排2.3万下岗职工再就业。

全区2万人享受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累计发放保障金6949.9万元;年末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机构15个。

四、人民生活

人口

年末全区户籍人口696905人,比上年末减少6057人。在总人口中,农业人口19578人,非农业人口677327人。

全年出生人口(含常住人口,下同)5165人,出生率为6.72‰,比上年减少0.02个千分点;死亡人口5455人,死亡率为7.1‰,比上年上升0.13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为-0.38‰,下降0.16个千分点。计划生育率99.01%。

就业

年末城镇单位从业人员97703人,比上年增长12.1%。在岗职工84417人,增长3.6%。在岗职工中,国有经济单位30343人,减少231人;集体经济单位6746人,增加127人;其他经济单位47328人,增加3054人。从在岗职工产业构成看,第二产业44547人,增长3.0%;第三产业39870人,增长4.4%。

居民收支

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823元,比上年增长13.1%;人均消费支出17296元,增长10.1%。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即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36.2%。

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