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3-05-18 鞍山市统计局

十三、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总人口为3503584人,比上年末减少11989人。其中,市辖区人口为1518780人,减少2160人。在总人口中,男性为1768392人,女性为1735192人,占总人口比重分别为50.5%和49.5%。18岁以下人口为495262人,18-60岁人口为2367448人,60岁以上人口为640874人,占比分别为14.1%、67.6%和18.3%。全年出生人口30268人,出生率为8.6‰;死亡人口34762人,死亡率为9.9‰;自然增长率为-1.28‰。出生人口性别比(女性为100)为107.2。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194元,比上年增长13.6%。人均消费性支出16389元,增长9.9%,其中食品支出5521元,增长7.1%。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2617元,比上年增长13.2%。

年末,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9.5万人,比上年增长2.5%,征缴保险费39.2亿元,比上年增长24.8%;失业保险参保人数61.0万人,增长0.8%,征缴保险费3.9亿元,增长4.3%;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15.5万人,增长1.8%,征缴保险费14.4亿元,增长6.6%;工伤保险参保人数58.2万人,增长5.0%,征缴保险费1.4亿元,下降13.0%;生育保险参保人数44.6万人,增长5.0%,征缴保险费0.5亿元,增长12.0%。

年末,全市城乡低保对象总数为10.1万人。其中,城镇5.1万人,农村5.0万人。城市低保标准提高,鞍山市区为406元/月,海城市为335元/月,台安县和岫岩县为273元/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鞍山市为2400元/年,海城市为2300元/年,台安县和岫岩县为2200元/年。年末,社会福利机构有172个,社会福利机构床位数18558张。

年末,全市实名制就业13.6万人,比上年下降1.1%;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97%,与上年持平;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十四、公用事业、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

全年供水总量13673万吨,比上年下降0.57%。其中,居民用水3231万吨,增长7.45%;城市用水普及率为95.1%。供气总量15761万立方米,增长30.0%。其中,居民用气8641万立方米,增长10.0%;城市用气普及率为92.7%。年末公交汽车运营数量1635辆,增长0.12%。年末出租汽车5375辆,与上年持平。

全年新扩建城市道路面积52万平方米。其中,柏油路42万平方米,人行道10万平方米。新扩建道路长度13.5公里。新建排水管渠8公里。栽植乔灌木15万株,栽草坪2万平方米。新增绿地面积113公顷。

全年空气污染指数Ⅱ级以上(优良)天数为350天,比上年增加26天。其中,Ⅰ级(优)天数52天,比上年增加31天。空气中二氧化硫年均值为0.048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15.8%;二氧化氮年均值为0.031毫克/立方米,下降18.4%;一氧化碳年均值为1.235毫克/立方米,下降14.7%;可吸入颗粒年均值为0.086毫克/立方米,下降14.0%。市区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1分贝,市区噪声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6.6分贝,城市交通噪声平均值为66.2分贝。全年城市污水处理率为86.1%,比上年提高14.2个百分点;垃圾处理率仍保持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