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13-05-13 鹰潭市统计局

城乡低保补助水平继续提高。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1.2亿元,城乡低保人均月补差标准分别达350元和170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6.7%和30.8%。

保障房建设步伐加快。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房6418套,民欣家园1640套廉租房交付使用。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覆盖率达25%,提前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

社会救助事业稳步推进。全市拥有收养类社会服务机构50所,收养各类人员3289人,其中优抚对象254人,“三无”对象2828人。开展城乡医疗救助6561人次。抚恤、补助优抚对象人数16139人。

十二、环境、节能与安全生产

全市拥有自然保护区4个,其中国家级1个。自然保护区面积22.67万亩。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6个,野生植物就地保护点9个,面积4.92万亩;野生动物种源繁育基地10个。湿地示范区面积1.98万亩。荒山荒地造林面积4.98万亩。城市绿化改造进一步加强。全市绿化覆盖面积1245公顷,增长7.9%;全年实现绿地面积1034公顷,增长8%。全市拥有公园12个,公园面积216公顷。中心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3平方米,绿地率达40.3%,绿化覆盖率达44.58%。市城区空气质量全年保持在二级标准以上。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6%,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处理率达83%,主要河流断面优质水率达100%。

节能减排取得成效。初步核算,2012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为242.11万吨标准煤,增长8.6%。万元GDP能耗(2010年可比价)为0.5561吨标准煤/万元,下降3.42%,超额完成全年下降3.4%的目标任务。其中工业节能取得积极进展,全市规模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耗量150.32万吨标准煤(按照剔除江铜集团不在本地企业的用电量核算),比上年增长12.19%,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2.87%。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2012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四项指标化学需氧量为21161吨、氨氮2777吨、二氧化硫19530吨、氮氧化物排放量21714吨,分别比上年下降0.9%、0.8%、3%、0.5%。

安全生产形势相对平稳。全年共发生各类事故262起。其中,道路交通事故75起,工矿商贸事故3起,火灾事故184起。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41人,比上年上升28.1%。其中,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2人,工矿商贸事故死亡9人。未发生农机安全事故、水上交通事故和校园安全事故。

注: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或初步核算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按年均常住人口计算。

4、恩格尔系数是指食品支出占消费支出总额的比重。

5.2011年起国家统计制度改革,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及房地产。

6.公报数与年鉴数不一致时,以年鉴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