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3-05-21 通辽市统计局

市区空气质量达到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为335天,比上年增加1天,占全年总天数的91.5%。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户籍人口319.77万人,比上年减少0.29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22.02万人,农业人口197.75万人。18岁以下人口58.74万人,18—60岁人口222.58万人,60岁以上人口38.44万人。男性人口162.36万人,女性人口157.40万人,男女性别比为1.03︰1。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8828元,增长13.8%,增幅比上年下降2.2个百分点;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4334元,增长18.7%。农牧民人均纯收入8501元,增长17.8%,增幅比上年下降2.4个百分点;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764元,增长12.7%。城镇和农牧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分别为30.37%和35.12%。年末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7.62平方米;农牧民人均住房面积23.80平方米。

年末全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救济户为4.57万户,城镇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为9.96万人,占城镇人口的7.4%;农村定期救济户数7.76万户,享受定期救济的人数16.09万人;五保户1.07万户,五保户人数1.10万人。全市有农村收养性老年福利机构84个,社会福利院2个,光荣院3个,优抚安置单位3个,复退军人精神病院1所。年末农村收养性老年福利机构有职工289人,床位3140张,年末在院人数1947人,其中:老人1507人,少年儿童24人。

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据。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均按可比价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全部法人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是指年销售额2000万元及以上批发企业和年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上零售企业。

4.公报中部分数据合计数或相对数由于计量单位取舍不同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