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安吉县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全县年末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17.20万人,比上年增加3.62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3.24万人,比上年增加1.32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7.85万人,比上年增加1.02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12.02万人,比上年增加0.97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7.86万人,比上年增加5.15万人;参加生活保障和生活补助制度的被征地农民1.18万人,比上年减少0.73万人。年末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人数达到29926人,比上年增加7280人;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4.26亿元,增长55.5%;当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68亿元,增长52.2%。 全县年末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拥有床位2012张,收养人数850人;年末城镇“三无”、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对象411人,集中供养率99.03%。全年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5887户,人数8952人,其中城镇1157人,农村7795人;全年发放低保保障金2850.3万元,增长3.6%;县区城镇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430元,农村为280元。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1.16亿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692.5万元。 十二、资源、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 全县年降雨量1602毫米,比常年偏多196毫米,雨日181天;年日照时数1859.4小时,比常年偏少5.8小时;年平均气温16.7℃,比上年偏高0.9℃。 全年共完成造林面积1073公顷,其中,重点防护林工程造林面积667公顷,更新造林33公顷,有林地造林373公顷;完成针叶林阔叶化改造361公顷,建成生物防火林带25公里。 全县地表水水质总体良好。100%的监测断面达到Ⅱ、Ⅲ类水质,100%的监测断面水质满足功能要求,县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城市空气综合污染指数1.79,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5.4%。全县已拥有12个国家环境优美乡镇、13个省级生态乡镇、76市级生态村,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企业24家、拥有省级绿色饭店4家。 全县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3.8%。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费比上年上升2.87%,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8.1%。 全县自来水普及率达88.2%;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88.49%;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城市建成区面积24.73平方公里,人均道路面积达到26.14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3.93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到41.4%。 注: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生产总值、增加值绝对额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人均水平有关数据未注明的均按户籍人口计算 4.规模以上工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5.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 6.限额以上投资指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和全部房地产开发投资 7.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中位数是指将所有调查户按人均收入水平从低到高顺序排列,处于最中间位置的调查户的人均收入。城乡居民收入五等份分组是指将所有调查户按人均收入水平从低到高顺序排列,平均分为五个等份,处于最高20%的收入群体为高收入组,依此类推依次为中等偏上收入组、中等收入组、中等偏下收入组、低收入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