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南浔区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七、财政和金融 全区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6亿元,比上年增长8.3%,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2.88亿元,比上年增长7.1%,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达49.5%。主体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分别比上年增长10.6%、9.6%、6.7%和22.2%。民生投入力度加大,全区财政支出12.3亿元,比上年增长10.7%,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农林水事务等民生领域共支出7.63亿元,增长12.0%,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为62.0%,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科技投入不断增加,全区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中,科技技术支出2705万元,比上年增长14.9%。 金融机构年末本外币存款余额263.76亿元、贷款余额191.50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7.0%和8.6%;全年新增贷款15.17亿元;年末城乡居民本外币储蓄存款余额186.32亿元,新增18.85亿元;金融机构年末不良贷款余额2.38亿元,比年初增加1.57亿元,不良贷款率1.2%,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 八、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区已创建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26所,市教育现代化学校19所,省市特色学校11所,省等级幼儿园覆盖率达95%。全区9个镇均为省教育强镇、市示范性教育强镇、市学前教育先进镇,创建率达到100%,名列全市第一。湖州师范学院南浔附属小学顺利揭牌并投入使用;中小学“校安工程”顺利完成,平安校园创建率达100%;实施中小学生集中接送工程,采购国标校车136辆,设置学生接送站点351个。 全区专利申请量1806件,比上年增长7.3%;专利授权量1589件,增长2.1%,其中发明专利49件,比上年增长4.3%。年末拥有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26家,比上年增加2家,拥有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41家。全年获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6项,至年末拥有浙江名牌产品47只,比上年增加3只;拥有浙江省着名商标47件,比上年增加3件。 九、文化、体育和卫生 全区年末拥有影剧院2个,全年组织电影3146场,文艺演出、文化走亲、文化下乡等活动491场;成功举办“南浔你好”第二届文化艺术节暨首届农民文化节。积极开展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頔塘故道和南浔古镇双双列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并纳入立即列入项目;善琏村、含山村成功入选第二批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景区。南浔区图书馆拥有盲文书籍800册,馆藏量居全市之最。新建、提升和完善农家书屋100个。 举办南浔区首届体育节,全年共组织、开展各类体育活动136场,成为“浙江省群体数据统计工作试点区”。建成省级中心村全民健身广场1个,市级中心村全民健身广场8个,体育休闲公园9个,篮球场61个,健身路径52条、大舞台30个,在全市率先实现省级体育强镇全覆盖。 至年末全区拥有医疗卫生机构218个,医疗床位984张,卫生技术人员2144人,其中执业医生552人,社区责任医生524人,注册护士642人;每千人拥有医生2.54名,医院床位2张。计划生育率达到98.2%。 十、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 在全省率先开展全域发展规划编制,中心城区、开发区整体城市规划设计初步完成,中心城区控规单元编制进展顺利。金象湖公园建成开园,南浔银行总部大楼建成使用,金象湾小区一期等项目主体工程结顶,适园小区改造、丁家桥村外立面改造工程全面完成,金融服务中心、市民广场、法院审判用房、金象会所等项目开工建设,金象湖五星级酒店、浙商回归总部经济园、国际旅游度假中心等项目前期工作稳步推进,全年中心城区建设完成投资36.18亿元。中心镇培育加快推进,双林凤凰文化广场项目开工建设,24个重点建设项目完成年度投资14亿元,镇容镇貌得到改善。“中国魅力水乡”建设有序推进,成功创建18个美丽乡村和5个“中国魅力水乡”示范村,完成6个省级整治村和25个市村庄整治提升村建设。 全力推进生态建设和民生工程建设,全年新增城区污水管网16公里、天然气管网181.5公里,新增绿化面积21.3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到35.8%,污水处理率达88.0%。积极开展老城区环境整治工程,完成7.7万平方米的适园小区改造工程和凤凰弄、南象竹弄等6条背街小巷改造维修,大幅改善老城区居民的居住环境。全区开工建设廉租房260套、经济适用房70套、公共租赁房482套,完成城中村改造1827套、棚户区改造221套,住房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十一、人口、就业与人民生活 2012年末全区总户数14.34万户,户籍人口49.06万人,比上年末减少451人,其中农业人口36.14万人。全区人口出生率8.7‰,死亡率10.2‰,自然增长率-1.5‰。 就业扶持政策全面落实,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1160元,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0%以内。全年开发社区岗位754个,新增就业人数10234人,帮助失业人员再就业3983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1134人。全年开展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培训7383人,向社会公开发布用工信息9600余条。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843元,增长12.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7246元,增长11.5%。全年城乡居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分别为18741元和11560元,分别增长23.5%和5.9%;年末人均住房面积分别为36.4平方米和67平方米。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健全,养老保险缴费率达到96.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参保16412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数达12975人,城镇居民住院政策内补偿率达76.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员人均筹资水平达到480元,比上年提高100元;参保人数34.75万人,参保率达98.2%,新农合住院政策内补偿率达71.5%。 建立覆盖全区的基层救助机构,至年末共有各种福利机构10个,床位1684张。规范城乡居民临时救助流程,社会救助对象总人数达13060人,发放各项救助资金2800万元。刑事案件发案数下降15.9%,群体性治安事件下降37.5%。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实现“三下降”。 注: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生产总值、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人均水平均按户籍人口计算; 4、规模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5、限额以上贸易企业指年销售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贸易企业、年销售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贸易企业、年营业额在200万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企业; 6、固定资产投资指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和全部资质房地产开发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