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长岛县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2年末全县单位从业人员5269人,减0.7%。全部单位职工工资总额21517万元,增长11.2%,职工年平均工资38530元,比上年增11.1%。年末全县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36%以内。 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12200人(社保8700人,机关保险3500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4857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8463人;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人数17346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4546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4309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2562人。全年共征缴各类社会保险费14858万元,其中,养老保险费10696万元(机关事业4818万元、企业3547万元、农村2331万元)、医疗保险费2933万元、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802万元、失业保险费244万元、工伤保险费97万元和生育保险费86万元。 全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救助1285人,其中城镇低保268人,农村低保1017人。城镇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70元提高到44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2000元提高到2600元,全年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289.1万元,发放低保家庭年底生活补助125.9万元,爱心超市、爱心药店救助金45.5万元,向困难学生发放救助资金17.22万元,补助低保家庭电视收视费4.2万元。全年累计为低保困难群众发放救助资金共计485.5万余元,有力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生活。深入开展爱心捐款活动,共接收爱心捐款131.9万元。为全县低保群众、低收入家庭、大病灾家庭、残疾人家庭和困难老党员发放临时性救助款282万元,惠及群众2300多人。全县3处敬老院均达到省一级院标准,收养人数50人。五保老人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5200元提高到60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2600元提高到3000元,集中供养率达到80%以上。 注: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字均为初步统计或初步核算数字。 2.全县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