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薛城区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社会保障和就业 年末全区户籍总人口42.84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2.64万人,农业人口30.2万人。在总人口中,男性22.36万人,女性20.48万人。 城乡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93元,增长14.5%。人均消费性支出13463元,增长18.0%。农民人均纯收入8432元,增长15.5%。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017元,增长23.1%。年末农村居民每百户家庭拥有彩电104台、电冰箱(冰柜)60台、洗衣机98台、摩托车30辆、影碟机14台、空调机20台。 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参保人数33.3万人。全年各项社会保险费征收33489万元,增长41%。征缴企业养老保险费14441万元,增长37%。征缴农村养老保险费3112万元,增长406%。征缴失业保险费926万元,年末领取失业金人数865人。征缴医疗保险费4837万元,增长18%;支出4793万元,增长30%。 就业再就业工作成效显着。全年城镇新增就业再就业9535人,其中下岗失业再就业2719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 注: 1、公报中GDP、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2、规模以上工业为全部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3、限额以上批发企业为年销售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限额以上零售企业为年销售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限额以上住宿业为星级宾馆、饭店;限额以上餐饮业为年销售额2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 4、其他零售额为非批零住餐法人附营的限额以下产业单位零售额及非批零住餐法人的直接零售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