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分宜县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3-07-11 新余市分宜县统计局

六、国内贸易和对外经济

消费品市场持续繁荣活跃。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1.78亿元,比上年增长17.4%。分城乡看,城镇市场消费品零售额27.34亿元,增长17.7%;乡村市场消费品零售额4.44亿元,增长15.8%。分行业看,限上批发业零售额0.18亿元,增长7.7倍;限上零售业零售额4.06亿元,增长85.3%;限上住宿业零售额0.07亿元,增长30.3%;限上餐饮业零售额0.88亿元,增长58.3%。限下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和餐饮业增幅分别是12%、8.6%、12.7%、14.5%。

开放型经济保持快速增长。全年出口15296万美元,增长22.73%。全年利用外资签约数7个,比上年增长16.7%;利用外资合同金额5572万美元,同比下降8.2%;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金额6575万美元,增长17.5%。实际利用国内市外资金98.28亿元,增长34.19%。

七、金融和保险业

金融运行平稳,总体效益上升。2012年末,金融机构存款余额833905万元,比年初增加80887万元;其中,居民储蓄存款余额547768万元,比年初增加90886万元;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506161万元,比年初增加33313万元;其中:短期贷款余额222486万元,比年初增加13862万元;中长期贷款余额250882万元,比年初减少5343万元。

保险事业发展加快。2012年,全年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12012万元,比上年增长7.9%;支付各类赔款及给付2197万元,增长51.7%。

八、教育和科学技术

教育事业稳步发展。2012年末,全县共有普通中学6所,专任教师863人,在校学生14273人,其中:初中在校学生9918人,高中在校学生4355人;共有小学117所,专任教师1476人,在校学生25343人;学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升学率达100%,高中升学率92%;参加普通高考被录取学生965人,其中本科录取461人。

科技事业取得新成绩。2012年末,高新技术产业企业4个,完成总产值1233086.7万元,比上年增长31.6%;全年申请专利数71件,增长82.1%;全年科技支出2030万元,增长25.1%。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2012年末,全县共有影剧院1个,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博物馆1个,档案馆1个,广播电台1座,中、短波广播发射台和转播台1座,电视台1座,有线电视用户58100户,增长13%。

2012年末,全县共有卫生机构17个,其中,医院、卫生院15个,疾病控制中心1个,妇幼保健机构1个;卫生技术人员1251人,其中,执业医师456人,执业助理医师130人,注册护士502人,药剂人员73人,检验人员35人;卫生防疫人员55人;医院、卫生院床位954张。

2012年,全县运动员在市以上各项比赛中共获得金牌19枚,银牌14枚,铜牌16枚;有体校1所,学员75人。

十、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年全县完成造林面积3.19万亩,森林覆盖率65.6%。耕地保有量39.05万亩。

2012年,全县建成区面积1860公顷,同比增长91.75%,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709公顷,增长71.26%,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8.1%。

2012年,全县供水量553万吨,其中生产运营用水72万吨,公共服务用水22万吨;全社会用电量115152万千瓦时,比上年增长1.0%。

城市饮用水水质达标率100%。城区空气质量达国家Ⅱ级标准。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为77.5%。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继续增长。2012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为326389人,其中,非农业人口81560人。全年出生5489人,人口出生率16.82‰;死亡人口2429人,人口死亡率7.44‰;自然增长人口3060人,人口自然增长率9.38‰。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15元,比上年增长14.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6%;农民人均纯收入9844元,增长14.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5%;农村恩格尔系数35.9%。下降1.5个百分点;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8153元,增长16.1%。

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2012年末,全县城镇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12257人。全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为29212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6882人,行政事业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9805人,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15700人。参加农村合作医疗234825人,农民参加合作医疗比率98%,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使用率95.79%,住院农民受益面达58.2%。免学杂费学生数35261人,免费提供教科书学生数35261人,补助寄宿学生生活费2888人。

社会福利事业成效显着。2012年,全县各类社会福利事业单位14个,提供床位达746张,收养725人,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到5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16752,其中:城镇7090人,农村9662人;发放低保金3792万元,其中,城镇2203万元,农村1589万元。全年抚恤和救济事业费支出683万元。

注释:

1、公报中部分统计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公报中全县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公报中人口数据为县公安局人口年报数据(不包括钤阳派出所)

4、2012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全新余市调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