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7)

2014-09-29 宁德市统计局
 
全年新认定中国驰名商标7件,驰名商标总数达29件,居全省设区市第四位;新增福建省着名商标30件,总数达199件;新认定宁德市知名商标55件,总数达390件。新核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5件,全市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总数达到47件,继续居全国设区市前列。全市注册商标总数达到13218件。全年共免费、减半检定计量器具5.47万台件,省级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监督抽检合格率达96%。新获批成立全国红茶标准化工作组,福鼎白茶实物样成为我省首个实物样省地方标准,福鼎白茶栽培国家级农标示范区建设获2013年度“全国优秀国家级农标示范区”荣誉。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全市年末共有各类艺术表演团体10个,剧场、影剧院6个,群众艺术馆1个,文化馆9个,公共图书馆10个,博物馆11个。年末广播电台1座(市级),中波广播转播台4座,调频广播发射台11座,广播节目9套;电视台1座(市级),电视节目2套,电视发射转播台10座。全市拥有14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4人,分别列居全省各设区市第三位和第二位。全年共免费放映电影2.59万场次,观看人数达到315万人次,文化场馆免费接纳参观群众67.2万人次。
 
年末共有各类卫生机构571个(不含计生服务站及村卫生室),其中医院37个,卫生院106个。年末共有卫生技术人员13805人,比上年增长11.1%。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4613人,注册护士5766人。年末共有卫生机构床位12064张,比上年增加1216张,增长11.2%。共累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236.82万份,建档率83.28%。全市完成一期和二期低成本健康海云工程推广工作,共覆盖638个项目点。
 
在全国级别的比赛中,闽东籍运动员获得3枚金牌。全市开展各种全民健身活动赛事有1200余场次,公布合格运动员4592人。全年销售体育彩票3.87亿元。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市年末常住人口284万人,与上年持平。其中城镇人口147.1万人,占总人口比重(城镇化水平)51.8%,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出生率12.9‰,死亡率7.0‰,自然增长率5.9‰。
 
表132013年年末人口数及其构成
 
指标
 
年末数(万人)
 
比重(%)
 
常住人口
 
284
 
-
 
其中:城镇
 
147.1
 
51.8
 
农村
 
136.9
 
48.2
 
其中:男性
 
147.4
 
51.9
 
女性
 
136.6
 
48.1
 
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0039元,比上年增长13.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951元,比上年增长9.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3%。农村居民食品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45.7%,城镇为43.5%。
 
图122008-2013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及其实际增长速度
 
图132008-201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及其实际增长速度
 
年末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2.36万人,比上年增加3.05万人。其中企业参保职工26.71万人,比上年新增2.81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5.66万人,比上年增加0.24万人。年末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120.56万人,当年新参保4.61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8.93万人,比上年增加1.66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04.76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人数256.43万人,参合率达99.9%。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5.9万人,增加2.60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26.78万人,比上年增加4.14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17.13万人,比上年增加2.5万人。
 
年末全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920人,比上年减少285人;全市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1.84万人,减少0.09万人;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12.2万人,增加0.02万人,其中“五保”供养对象2.53万人。
 
年末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床位5109张,收养各类人员3305人。城镇建立社区服务中心57个,社区服务站113个。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2.11亿元。
 
十二、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年完成植树造林总面积42.26万亩,水土流失治理23.8万亩,森林覆盖率为66.3%,比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完成人工造林更新总面积20.07万亩,其中人工荒山造林18.56万亩;人工迹地更新面积1.51万亩。全市非公有制经济造林面积17.01万亩。
 
全市新增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279公顷,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2.2%,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2.58平方米。城市污水处理率82.5%,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5%。
 
环境空气质量为二级。空气污染指数API平均为52,优良天数比例为99.5%,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降水PH均值为5.99,酸雨频率18.5%;降尘量均值为每平方公里4.99吨,优于省推荐标准。饮用水水质达标率100%;交溪、霍童溪、古田溪、闽江段、敖江双口渡水质状况良好,功能达标率为100%;城市内河水质功能达标率为83.3%;古田水库水质达标率为100%,综合营养状态级别为中营养。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4.1分贝,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均值为68.5分贝,质量级别均为较好。
 
全市共有自然保护区(县级以上)34个,其中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3个;自然保护区面积10.53万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的7.8%。新创建省级生态县2个、省级以上生态乡镇55个、市级以上生态村52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