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6)
全年全市自来水供水总量为3.86亿吨,其中:生产运营用水1.17亿吨,居民家庭用水1.34亿吨,公共服务用水0.28亿吨。全市用电总量195.81亿千瓦小时,其中,工业用电109.14亿千瓦小时,城乡居民生活用电39.74亿千瓦小时。全市天然气供气总量22057.97万立方米,其中:居民家庭用量2570.37万立方米,用气户数36.22万户。
安全生产
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13起、死亡79人、受伤155人、直接经济损失366.97万元。与上年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10.13%、1.25%、17.99%、14.76%。发生1起较大事故;未发生重大事故。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65起、死亡58人、受伤155人、直接经济损失41.83万元;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29起、死亡2人、无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0.14万元;工矿商贸事故19起、死亡19人、无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85万元。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026人;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为1.48人。
注:
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
2.本公报地区生产总值、各行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本公报万元GDP耗电、万元GDP耗水指标GDP按现价计算,耗水、耗电以全社会口径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