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全市获得省名牌产品72个,比上年减少2个。获得省政府质量奖企业1家,获得市政府质量奖企业3家。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共有艺术表演团体77个,文化馆10个、文化站175个,公共图书馆9个,博物馆12个。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均达到100%。有线广播电视用户数51.14万户,其中数字电视用户数47.11万户。全市公开发行的报纸6种,年发行量达5593万份,平均每千人每天拥有58.1份报纸。全市共有综合档案馆10个,馆藏各类档案1645个全宗,共计96.71万卷,45.75万件,其中已开放全宗1108个,共计26.06万卷。
年末共有卫生机构332个(不含诊所、村卫生室),其中医院、卫生院234个,妇幼保健院(所、站)9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9个,卫生监督所(中心)10个。卫生技术人员15163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5883人,注册护士5705人,床位数10197张。全市共完成79.4万人的免费健康体检,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234947人,体检率达到85.7%。
体育事业再创佳绩。全市运动健儿共取得国际比赛冠军7个,全国冠军9个、全省冠军25个。全市共创建1个省级体育强县(区),创建25个省级体育强镇(乡),2个青少年俱乐部,扶持建设495个省级体育小康村。全年销售体育彩票2.15亿元,比上年下降2.7%。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公安户籍人口2639200人,比上年增长0.5%。其中,男性1361689人,女性1277511人,分别占总人口的51.6%和48.4%。全年出生人口30780人,出生率11.69‰;死亡人口16331人,死亡率为6.20‰;全年净增人口14449人,自然增长率为5.5‰。
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045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024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分别比上年增长7.3%和10.0%。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9809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423元,实际分别增长7.7%和7.9%。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即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33.9%,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6.8%,比上年下降1.4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1.5平方米,比上年末增加1.6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52.0平方米,比上年减少0.7平方米。年末每百户城镇居民家用汽车拥有量29.8辆,比上年增加3.7辆。
年末全市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50.95万人(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的在岗及离退休人员),比上年末增加4.34万人;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为20.01万人,增加1.45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为35.25万人,增加2.99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38.23万人,增加5.28万人,生育保险参保职工19.42万人,增加2.10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100.94万人,增加0.73万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7.5万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累计参保人数9.77万人,基金累计结余19.68亿元。全市低保对象71389人,其中城镇4057人,农村67332人,平均保障标准为城镇454.6元/月?人、农村310元/月?人,全年支出低保金1.56亿元,比上年增长15.6%。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91.83%,城镇“三无”集中供养率95.93%。
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3.82亿元,比上年增长17.5%。
全市新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3387套,其中新开工公共租赁住房1425套。竣工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共2858套。
公共自行车服务网点覆盖主要商贸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区等人流较为集中的区域。市区及水阁开发区共建成公共自行车服务网点95个,车位2448个,为市民出行提供了较为便捷的条件。
十二、资源、环境和社会安全
2013年,全市水资源总量192.4亿立方米,比上年下降29.5%;人均水资源9065立方米(常住口径),比上年下降29.7%。全年平均年降水量1540.7毫米,下降16.2%。平均温度18.3度,日照时数1759.6小时,全市(不包括景宁、松阳两县)平均霾日为52.1天。全市共建有自动气象站269个,土壤水份观测站3个,能见度观测点9个,灰霾观测站4个,负氧离子观测站4个,农田小气候站8个,大气电场仪17套。年末全市33座大中型水库蓄水总量42.15亿立方米。全年完成造林面积3518公顷;迹地更新4673公顷;当年新增育苗108公顷;中、幼龄林抚育面积57307公顷,森林覆盖率为80.79%。
生态建设成效进一步显现。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到100%。全市地表水96个断面的水质监测,有95个断面年均值满足相应水功能要求。市区空气质量符合Ⅱ级标准要求的天数达到296天。城市声环境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各标准适用区平均值均低于相应标准。全市累计创建省级生态县(市、区)9个;国家级生态乡镇56个、省级绿色学校92所,建成省级生态环境教育示范基地11个。
全市建有各级自然保护区(含自然保护小区)57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自然保护区面积44.45千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6%。建有市级以上森林公园11个、湿地公园2个。全市园林绿地面积4116公顷,其中公园绿地面积1096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7.5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8平方米。
“平安丽水”建设进一步加强。据调查,2013年我市群众安全感满意率97.5%。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89起、死亡234人、受伤360人、直接经济损失112.3万元,同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4.0%、0.9%和2.6%;火灾事故1115起,死亡14人,受伤5人,直接财产损失3119.6万元。
全年因山洪爆发等自然灾害死亡3人、受伤5人,倒塌房屋165间,损坏房屋5283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79亿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6.45亿元。工矿商贸企业事故42起、死亡48人。
注释:
(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
(2)全市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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