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5)

2014-09-29 温州市统计局
 
全市有医疗卫生机构5351家,其中医院117家,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261家,村卫生室2811家,各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1457家。年末有各类卫生技术人员48922人,其中医生21093人,平均每万户籍人口有医生26.13人。全市医疗机构病床29729张,平均每万人有病床36.83张。全年医疗机构诊疗病人6439万人次。继续推进农村健康工程,全市已参合农村人口525.72万人,城镇人口69.64万人,人均筹资530元。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全年门急诊(含门诊大病)就诊人次1792.1万人次,统筹基金支付5.97亿元;住院人次49.15万人次,统筹基金支付30.44亿元。
 
全市有公共体育场馆36个,独立设置的业余体校9所,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和健身苑点13528个。全年我市运动员在全国以上比赛获得奖牌211枚,其中世界冠军3枚,亚洲冠军1枚,全国冠军36枚。全年全市共有12个乡镇通过省级体育强镇的检查验收,累计107个;累计省级体育强县10个,比上年增加4个。全年发行体育彩票15.41亿元,比上年增长16.6%。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807.24万人,其中市区人口151.00万人。从性别看,男性人口418.98万人,女性人口388.26万人,分别占总人口的51.9%和48.1%。全市当年计划生育率为84.5%,已婚育龄妇女综合节育率为84.4%,当年含往年补报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5.43。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852元,增长8.7%;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5624元,增长6.9%,其中食品类支出9936元,占38.8%。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6194元,增长10.0%;农村居民人均生活费支出11724元,增长8.3%,其中食品类支出5418元,占46.2%。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1.67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42.17平方米。年末每百户城镇居民家用汽车拥有量41.26辆;每百户农村居民家用汽车拥有量21.20辆。
 
全年全市缴存住房公积金67.21亿元,自房改以来累计缴存377.46亿元,年末余额220.34亿元。全年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62.88亿元,累计发放贷款295.64亿元,年末贷款余额175.11亿元。全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面积554.46万平方米,其中公共租赁住房24.72万平方米,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面积1249.41万平方米。
 
全市设镇64个,街道办事处60个,乡6个。城市社区297个,居委会188个,建制村5403个。年末实有社会团体2681个。
 
年末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221.88万人,比上年增加17.85万人,当期征缴基本养老保险费105.24亿元。全市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人数38.98万人,当期发放养老金108.91亿元。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53.42万人,当期征缴基本医疗保险费39.62亿元。全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2万人,当期征缴失业保险费7.34亿元。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27.76万人,当期征缴工伤保险费4.21亿元。全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数88.06万人,当期征缴生育保险费1.47亿元。
 
城乡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2.89万人,发放保障资金3.87亿元。民政部门接受社会各界捐赠款2.71亿元。全市慈善系统共募款3.43亿元,支出救助金2.64亿元;资助贫困学生17118人,资助金额3148万元。全年办理结婚登记79655对。
 
十二、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其他社会事业
 
全市水资源总量为138.08亿立方米,比上年下降24.5%。市区自来水年供水量25975万吨。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全面推进。全年荒山荒(沙)地造林面积11.65万亩,建设沿海重点防护林4.52万亩;年末实有封山(沙)育林面积124.94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60.03%。
 
生态建设成效显着。全市已建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区3个,省级生态县4个,国家级生态乡镇(街道)19个,省级生态乡镇(街道)88个;自然保护区4个,其中国家级2个,省级1个,县级1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3个5处,国家级森林公园5个,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7个;已建成合格(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87个。省级生态环境示范教育基地2个。
 
据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市区环境空气质量(AQI)达到Ⅰ级标准的有45天,达到Ⅱ级标准的有206天。全市地表水市控及市控以上站位76个,水质在Ⅰ至Ⅲ类的站位35个。市区有取水的两个饮用水源地,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评价,年度达标率为100%。市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54.8分贝,比上年下降1.1分贝;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68.1分贝,比上年下降0.8分贝。
 
节能减排取得积极成效。全年完成省下达的节能降耗、污染减排目标。全市单位GDP能耗比上年下降3.2%,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5.3%。33个行业大类中,有26个行业的单位增加值能耗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全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力度加大。全市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比上年下降3.01%,氨氮排放量下降4.89%,二氧化硫(SO2)排放量比上年下降5.75%,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9.08%。全市已建成投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20座,设计处理能力为82.06万吨/日,实际处理能力约75.2万吨/日,市区污水处理率达88.3%,县(市)城市平均污水处理率达87.0%。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7.3%,其中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行政村覆盖率100%。
 
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2335起,死亡583人,直接经济损失2852.5万元,分别比上年下降11.0%、2.7%和12.4%。
 
全市有律师机构110个,律师1422人,全年办理国内各类诉讼辩护案件30348件。各级人民调解机构调解案件总数63049件。全年办理国内公证105758件,办理涉外公证42910件。
 
注:
 
1.本公报所列部分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
 
2.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