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4-09-29 扬州市统计局
 
新改建公办幼儿园10所。全面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三年任务。2所职教学校接受首批国家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创建验收。邗江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级评估。新创扬州市义务教育样板区4个。全市共有幼儿园286所,小学207所,普通中学169所,普通高校8所。在园幼儿98722人,小学在校生人数220633人,普通中学在校生人数190223人,普通高校在校生人数76370人。全市幼儿园毛入学率为98.5%,义务教育入学率和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100%。全市高考本二以上达线率为57.44%。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全市新建农村文化广场189个、村级文化广场实现全覆盖。文化惠民活动广泛开展,文化惠民公益演出211场次。8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晋升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木偶剧《胡桃夹子》等入选中国艺术节优秀展演剧(节)目。编制完成国家级非遗项目中长期规划。大运河申遗工作通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专家考察。隋炀帝墓考古发掘入选2013年全国考古六大新发现。共有文化馆、群众艺术馆7个,公共图书馆7个。广播电台7座,中短波广播发射台和转播台12座,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和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均达100%。有线电视用户125.4万户,增长2.6%。生产故事影剧片5部。
 
新建省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17个,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标准化率达到100%。新农合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全市新农合人均筹资达350元,参保率达99.8%。年末共有各类卫生机构1815个,其中医院、卫生院136个。各类卫生机构拥有病床19202张,其中医院、卫生院病床17054张。共有卫生技术人员24864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9276人,注册护士8924人。
 
群众体育呈现新亮点,健身设施日趋完善,“十分钟体育健身圈”进展顺利,健身活动、健身组织网络健全。竞技体育实现新突破,成功举办一批国际国内体育赛事,扬州鉴真国际半程马拉松赛蝉联国际田联“金标赛事”。在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上,我市运动员获得11枚金牌、2枚银牌和3枚铜牌的全运会历史最好成绩。
 
十一、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
 
实施《沿江地区融合发展行动计划》,组织编制江广融合地区概念规划、城市设计及“七河八岛”地区空间管制规划,逐步构建“一核多组团”城市空间布局。制定并实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和意见。市区共完成重大城建项目建设126项。加快建设“清水活水、不淹不涝”城市,整治城区积水路段14处,完成城市东部水系沟通活化工程和二道河等3条河道生态清淤。深入推进“三拆三整治”,拆迁拆违400万平方米。新改建道路40条、桥梁9座。宋夹城体育休闲公园基本建成。启动实施生活垃圾焚烧厂二期、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处理厂、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和赵庄垃圾填埋场增高扩容工程。继续推进第一水厂提标扩建、六圩污水处理厂三期等工程建设。城镇化工作稳步推进,全市城镇化率59.98%。
 
全面启动“六大生态中心”建设,全市完成造林7.06万亩,新创省级绿化示范村119个,林木覆盖率23%。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37天。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断面水质达Ⅲ类标准。深入推进“美好城乡建设行动”,全面完成村庄环境整治,100个村庄达到三星级康居乡村标准。全年共疏浚县乡河道210条、村庄河塘2360条(面)。积极促进节能减排,全年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项目130项、循环经济项目30项、减排工程147项,节能减排完成省定目标。全市新增17个乡镇获得国家生态乡镇命名,累计有66个乡镇获得国家命名。扬州大市及江都、邗江、宝应、高邮、仪征国家生态(县)市考核通过公示,同时被列为全国第六批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459.8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4212人,增长0.31%。全市登记出生人口4.01万人,出生率8.74‰;全市注销死亡人口3.25万人,死亡率7.07‰。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67‰。市区户籍总人口为230.88万人,增长0.13%。年末全市常住人口447万人。
 
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690元,增长9.6%;人均消费性支出19100元,增长8.8%。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4平方米,百户家庭电话、电脑拥有量分别达285部、89台,恩格尔系数为37.1%。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4214元,增长12%;人均消费性支出9725元,增长11.6%。人均住房面积48.6平方米,百户家庭电话、电脑拥有量分别达315部、46台,恩格尔系数为35.3%。
 
全市新增城镇就业7.31万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5.29万人,新建创业孵化基地15个,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2.26%。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98.29万人,净增缴费人数5.09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12.98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5.93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99.16万人。连续九年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低保标准增幅达20%,实现救助标准城乡一体化。
 
注:1、本公报数为初步统计数,人均GDP按常住人口计算。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