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4-09-26 牡丹江市统计局
 
全市限额以上贸易企业229户,实现零售额117.7亿元,同比增长23.9%。其中批零贸易业187户,实现零售额114亿元,同比增长24.3%;住宿餐饮业42户,实现零售额3.7亿元,同比增长14.3%。
 
六、对外经济和招商引资
 
全市(本部分含绥芬河)共实现进出口总额121.75亿美元,同比下降2.0%。其中出口总额54.9亿美元,同比增长11.5%;进口总额66.9亿美元,同比下降10.9%;对俄进出口实现70.1亿美元,同比增长6.2%;对日进出口实现1.2亿美元,同比下降3.7%;对韩进出口实现1.0亿美元,同比下降18.9%。从主要商品出口看,出口服装及衣着附件13.1亿美元,同比增长18.5%;出口机电产品9.5亿美元,同比增长7.4%;出口箱包及类似容器3.7亿美元,同比增长39.4%;出口鞋类7.0亿美元,同比下降5.5%。从主要商品进口看,进口原油368.5万吨、44.1亿美元,同比分别下降20.2%、10%;进口原木343.6万立方米、4.9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3.8%、3.3%;进口矿物肥料及化肥126.2万吨、4.7亿美元,同比分别下降10.9%、22.6%;进口锯材122.4万立方米、2.4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35.8%、14.8%。
 
全市招商引资到位资金870.8亿元,同比增长34.4%,其中国内招商引资到位资金721.1亿元,同比增长32.8%;外商投资企业合同总投资0.5亿美元;合同直接利用外资额0.6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额4.6亿美元,同比增长21.2%,其中实际直接利用外资额0.6亿美元,同比下降61.6%。
 
七、交通和旅游
 
全市(本部分含绥芬河)公路客运量3699万人,同比增长2.0%;旅客周转量22亿人公里,同比增长2.4%;公路运输货运量3977万吨,同比增长5.0%;货物周转量59.1亿吨公里,同比增长5.1%。
 
全市共接待国内外旅游者1462.4万人,同比增长21.8%,其中国内旅游人数1345.2万人,同比增长22%;接待境外旅游人数117万人,同比增长20.1%。实现旅游业总收入90.7亿元,同比增长24.5%,其中:国内旅游收入56.7亿元,同比增长25.3%;外汇收入4.8亿美元,同比增长23.1%。
 
八、财政和金融
 
全市(本部分含绥芬河)共实现全口径财政收入152.4亿元,同比增长10.8%。其中,市区完成65.7亿元,同比增长10.6%;县(市)完成86.8亿元,同比增长10.9%。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91.3亿元,同比增长15.1%;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21.3亿元,同比增长9.3%。
 
全市完成税收总额115.4亿元,同比增长8.1%。其中:国家税收56.9亿元,同比增长14.4%;地方税收58.5亿元,同比增长8.7%。
 
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120亿元,比年初增加63.5亿元;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534.5亿元,比年初增加108.6亿元;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823.9亿元,比年初增加70.3亿元。
 
九、社会事业
 
全市现有研究生培养单位1所,招生209人,在读514人,毕业84人;现有高校7所,招生1.4万人,在校5万人,毕业1.5万人;普通中学114所,在校生9.0万人;普通小学240所,在校生10.3万人;特殊教育学校6所,在校生774人;幼儿园367所,在园幼儿3.1万人。
 
全市全年取得重大科技成果45项;签订技术合同25份,成交金额8553万元。
 
全市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99.3%;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9.8%;有线电视用户48.4万户,同比增长14.4%,其中有线数字电视用户35.9万户,同比增长22.9%。
 
全市竞技体育获世界冠军6个,国内比赛获得金牌6枚、银牌6枚、铜牌8枚;举办全民性运动竞赛8次,参加人数0.2万人。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截止到年末,全市(人口部分含绥芬河)总人口278.3万人,其中市区97万人。全市户籍人口265.1万人,其中市区88.8万人。在户籍人口中:非农业人口149.3万人,农业人口115.8万人;男性人口和女性人口比例为1.006:1;出生人口2.0万人,死亡人口1.7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28‰。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320元,同比增长15.7%;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6543.4元,同比增长25%;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5.7%。城镇登记失业率3.49%,同比上升0.06个百分点。市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2181元,同比增长15.3%。
 
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51.7万人,同比增长7%;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18万人,同比增长0.6%;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0.5万人,同比下降16.7%;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91.2万人,同比增长0.4%。
 
十一、环境保护
 
据初步统计,全市万元GDP能耗为0.9356吨标准煤,同比下降3.81%。
 
市区空气质量总体处于良好水平,全年优良天数328天,占全年天数的89.9%;饮用水水源地均符合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
 
注:
 
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及三次产业增加值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口径为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企业;
 
4、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口径为计划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
 
5、新兴产业指新能源、新材料、新型环保、生物、信息和现代装备制造业。
 
6、因行政区划调整,未明确标注指标均为不含绥芬河统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