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14-09-26 延边州统计局
 
到2013年末,我州向社会公布了89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中有77项被列为省级名录,16项被列为国家级名录,1项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年末全州共有各种卫生机构269个。全州拥有专业卫生技术人员12672人,其中,执业医师4293人,注册护士5106人。卫生机构拥有病床10869张。平均每万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59人,拥有病床51张。
 
2013年,我州体育代表队在国际比赛中获得金牌1枚、银牌3枚;国家级体育竞技比赛中获得金牌5枚、银牌1枚、铜牌2枚;在省级比赛中获得金牌39枚、银牌31枚、铜牌45枚。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就业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州户籍总人口为21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46.1万人,占总人口的67.9%;农业人口68.9万人,占总人口的32.1%。人口出生率为7.9‰,死亡率为6.8‰,自然增长率为1.1‰。年末总人口中,朝鲜族人口78.2万人,占总人口的36.4%。
 
年末全州城镇私营企业劳动者14.7万人,增长2.6%;城镇个体劳动者27.7万人,增长18.6%。年末全州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1826人,比上年增加3847人;登记失业率为3%,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
 
年末全州参加养老保险人数达38.9万人,比上年减少0.6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67.2万人,增加0.5万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83.8万人,增加0.5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37.8万人,增加3.5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43.2万人,增加2.9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0.1万人,增加0.4万人。
 
年末全州共有社会福利机构178家,拥有床位数14100张,收养人数9331人。其中,国办福利机构48家,拥有床位数6380张,收养人数5061人;民办福利机构130家,拥有床位数7720张,收养人数4270人。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到38张。全州城乡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53517人,其中城市享受低保人数94589人,农村享受低保人数58928人。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5811元,比上年增长17.2%。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20729元,增长15.5%。在八大类消费性支出中,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交通和通信支出、医疗保健支出和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增长较快,分别上年增长65%、36%、18.7%和16.5%。2013年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27.6%,比上年下降2.6个百分点。
 
十二、城市建设和安全生产
 
年末全州公交运营车辆1352辆,比上年增长0.2%;运营出租车6881辆,下降0.1%。全州自来水日综合生产能力(全社会)73.7万立方米,液化石油气年供应量3.6万吨,天然气年供应总量2958万立方米。
 
全州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1.9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3平方米;建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9.1%,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建成区绿地率36%,下降0.6个百分点。全州公园个数达到39个。
 
全州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伤亡事故256起,比上年下降46.9%;其中死亡113人,下降25.7%;重伤99人,下降35.3%。分事故类型看,企业伤亡事故11起、道路交通事故126起、火灾事故107起、铁路交通事故12起。
 
注:1.本公报发表的数据为年度快报初步统计数据;
 
2.本公报部分指标数据系有关部门(行业)提供;
 
3.本公报延边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