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4-09-22 赤峰市统计局
 
全市24小时晴雨预报准确率85.6%,单站晴雨预报准确率86.1%;分别比上年降低1.7个和2.6个百分点;地面测报错情率0.00‰,高空探测错情率为0.00‰,皆与上年持平;探空高度30632米,测风高度28977米,分别比上年提高1661米和1015米。
 
十二、人口和人民生活
 
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年末全市常住人口430.62万人,比上年减少0.68万人。人口出生率9.49‰,死亡率6.06‰,人口自然增长率3.43‰。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02元,比上年增加2124元,增长11.4%。农牧民人均纯收入8022元,比上年增加943元,增长13.3%。其中农民8015元,增长13%;牧民8098元,增长17.6%。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3808元,比上年增长5.1%。农牧民人均消费性支出6579元,比上年增长12.9%。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食品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分别为33.3%和39%;年末城镇居民现住房屋人均建筑面积30.21平方米,比上年增加1.29平方米。农牧民人均居住面积26.28平方米,比上年增加1.81平方米。城乡居民每百户耐用品拥有量大多呈现不同程度增长。[见附表4]
 
十三、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各类社会福利院实有床位10298张,收养7846人。建立各种社区服务设施465处。城乡居民得到国家救济人数达83.4万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9.54万人,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补助水平由上年的345元增加到359元。农村牧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30.02万人,最低生活保障年人均补助水平由上年的1483元增加到1587元。全年低保资金支出10.1亿元,增长140.5%。
 
年末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1.4万人,比上年增长3.5%。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62.15万人,增长5.9%。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05.44万人,增长1.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95.5%。
 
注:
 
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等指标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本公报中部分数据合计数或相对数由于单位取舍不同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未做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