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4-09-21 运城市统计局
 
文化:年末全市共有艺术表演团体16个,群众艺术馆1个,文化馆13个。公共图书馆13个,馆藏图书121.54万册。博物馆20个,档案馆14个。市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78处,其中国家级90处,省级57处,市级31处。拥有广播电视台13座,有线电视用户58.24万户。广播人口覆盖率95.52%,电视人口覆盖率97.54%。人物电视纪录片《蒲旦宗师王秀兰》拍摄成功。新编古装剧《青丝恨》和现代剧《山村母亲》获中国戏剧梅花奖。《还债局长》获得省“五个一工程奖”。第二届全国优秀保留剧目《山村母亲》在全国巡演。
 
体育:全年全市运动员在省级重大比赛中获金牌39.5枚、银牌51枚、铜牌50枚。全年销售中国体育彩票1.76亿元,比上年增长39.0%。
 
十、卫生和社会服务
 
卫生:年末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5338个。其中医院227个,乡镇卫生院14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80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1196个,村卫生室3550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4个,卫生监督所(中心)14个。卫生技术人员25412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11562人,注册护士8198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26596张,其中医院17803张,乡镇卫生院5579张。
 
社会服务:年末全市共有各类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133个,床位8960张。其中,老年人与残疾人服务机构119个,床位7006张。年末共有社区服务中心84个,社区服务站136个。年末共有8.9万人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发放城市低保资金29110万元。18.8万人纳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发放农村低保资金29949万元。1.5万人纳入农村五保供养。全年城市临时救济1461户,农村临时救济7633户。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3.0亿元,接收社会捐赠162万元。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据2013年人口抽样调查,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为522.3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93万人。男女性别比为105.54(女性为100)。全年出生人口5.90万人,出生率为11.33‰;死亡人口2.97万人,死亡率为5.71‰;自然增长率为5.62‰。城镇化率达到43.06%,比上年提高1.65个百分点。
 
人民生活: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718元,比上年增长10.6%;城镇占调查总户数20%的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7306元,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5.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198元,增长12.8%;农村占人口20%的低收入者收入2688元,占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37.3%。
 
图102008-201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其增长速度
 
图112008-2013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及其增长速度
 
社会保障:年末全市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282.9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57.6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49.4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8.2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85.8万人,参加失业保险33.7万人。参加工伤保险64.9万人。参加生育保险40.0万人。
 
十二、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资源:年末全市常用耕地面积557173公顷,其中水浇地290807公顷。全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1096公顷。其中,工矿仓储用地399.5公顷,房地产用地256.8公顷,商业服务用地169.9公顷,基础设施等其它用地269.9公顷。
 
全市拥有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自然保护区面积达到86862公顷。
 
环境黄河、汾河流域运城段共监测5个断面,达到Ⅲ类以上水质标准的断面比重50%。有25%的断面超过Ⅴ类水质标准。
 
年末中心城市公园面积达到430.8公顷。绿地面积达到1621公顷,同比增长3.1%。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8.25%;
 
污水处理率达到92.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0%;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7.3%。
 
能耗: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2517.86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4.99%。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二次能源生产折标准煤2726.81万吨,比上年增长18.62%。消费原煤3245.01万吨,比上年增长18.13%;洗精煤1493.45万吨,比上年增长3.78%;焦炭389.35万吨,比上年增长24.79%;电力232.03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4.33%。
 
全年全社会用电总量300.5亿千瓦时。其中,第一产业用电17.68亿千瓦时,占全部用电量5.88%;第二产业用电250.36亿千瓦时,占全部用电量83.31%,其中,工业用电248.44亿千瓦时;第三产业用电10.48亿千瓦时,占全部用电量3.49%;城乡居民用电21.98亿千瓦时,占全部用电量7.31%。
 
安全生产:全年安全生产事故死亡79人,下降1.25%。其中,道路交通事故造成69人死亡,10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5.5万元。煤矿、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等行业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
 
注释:
 
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除注明外,所有增长或下降速度均为同上年相比较。
 
4.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5.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起点标准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起点标准为项目计划总投资500万元;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和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餐饮企业。
 
6.节能降耗指标单独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