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九、教育和文化
年末,学校总数2119所,教职工29515人。其中,专任教师27989人。在校学生数449729人,其中:小学在校生201672人,初中108280人,高中49632人,中等职业学校20202人,幼儿园59528人,大专院校10341人。学龄儿童入学率99.4%,适龄初中入学率97.12%。小学、初中、高中专任教师合格率分别为99.42%、98.76%、89.82%。全市普通高中招生1.69万人,下降2.37%;初中招生3.63万人,下降6.92%;小学招生3.51万人,下降15.42%。各类普通高校在陇南招生14447人,下降17.1%,各类普通中专在陇南招生4282人,增长24.7%。
全市共有艺术表演团体21个,全年演出1022场,观众达3866万人次;文化馆9个;公共图书馆9个,藏书达85万余册;博物馆10个;文化古迹254处,其中:国家级8处、省级22处、市级28处;文物藏量8812件,其中:一级文物108件。广播和电视综合覆盖率分别为92.83%和94.26%,广播综合覆盖率比上年提高0.59%,电视综合覆盖率与上年持平。数字有线电视用户3.9万户,比上年下降4.41%。
十、卫生
年末,全市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1709个,其中县级以上综合医院10个、中医院8个、疾病防控中心9个,社区服务中心(站)10个,妇幼保健院(站)8个,卫生监督所8个,乡镇卫生院214个。拥有病床位7093张,共有卫生技术人员6922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2185人,注册护士1575人,药师(士)380人,技师(士)362人,其他2420人。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13年末,陇南市总人口282.77万人,出生率13.06‰,死亡率6.79‰,人口自然增长率6.27‰。常住人口257.5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63.58万人,城镇化率为24.69%。
2013年,陇南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5554.8元,比上年增长10.5%;农民人均纯收入3535.8元,比上年增长14.5%。
年末,全市登记失业人数9269人,同比增长62.16%;城镇职工医疗保险133509人,同比增长1.1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147925人,同比下降9.62%;城镇养老保险52878人,同比增长0.65%;工伤保险68891人,同比增长8.83%。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429218人,发放低保金1.7亿元;农村低保对象469272人,发放低保金5.84亿元。
十二、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
全市现有环保机构10个,环境监测站11个。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均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污染减排计划指标以内,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12058吨内,同比下降2.93%;化学需氧量控制在36990吨内,同比下降1.99%。空气质量优良指数达97.78%;地表水、饮用水达标率均达到100%;区域内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2.73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64.8分贝。
全年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45起,事故起数同比下降11%;各类事故共计死亡74人,同比下降1.33%;受伤135人,同比下降15.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98.15万元,同比下降14.9%。其中,道路交通事故101起,事故起数同比下降15.83%;死亡66人,与去年持平;受伤133人,同比下降15.28%;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1万元,同比下降34.08%。火灾事故38起,同比上升5.56%;无人员伤亡,受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217.04万元,同比上升37.14%。工矿商贸事故6起,同比上升20%;死亡8人,同比下降27.53%;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76.1万元,同比下降11.1%。
注:
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陇南发展年鉴--2014》为准。
2、生产总值及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4、交通、邮电、旅游、招商、外经、环保、安监、金融、保险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数据由相关部门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