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4-10-05 榆林市统计局
 
年末全市共有旅行社90个(含分社、网点),星级以上饭店30家,对外售票的景点15个。全年共接待国内外游客1470万人次,比上年增长25.6%。旅游收入75.00亿元,增长28.2%。
 
八、财政、金融和保险业
 
全年财政总收入668.94亿元,同口径增长0.4%;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60.72亿元,增长19.6%。财政支出421.32亿元,增长5.6%。
 
2013年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428.70亿元,同比增长7.8%,比年初增加175.88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803.81亿元,同比增长16.5%,增加255.73亿元。
 
2013年末,全市有证券公司5家,期末证券开户数30815户,其中,2013年新开户5198户。证券市场各类证券交易量138.86亿元。
 
全年有各类保险公司34家,全年保费收入25.88亿元,比上年增长4.5%。其中,财产险收入16.62亿元,增长4.4%;寿险收入9.26亿元,增长4.8%。各类保险公司累计赔付支出11.98亿元,增长23.6%。其中,财产赔付支出10.8亿元,增长25.1%;寿险赔付支出1.18亿元,增长10.3%。保险深度0.96%,保险密度719元/人。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416所,其中,高等学校2所;中等专业学校8所;普通中学213所;职业中学20所;小学490所;幼儿园674所;特殊教育学校9所。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累计招生193725人,毕业175809人,在校学生数591557人。在校学生中,幼儿园150141人、小学217077人、初中99059人、高中82920人、职中28874人、中专13004人、特殊教育482人。高等教育在校学生1.7万人。各级各类学校共有专任教师43279人,代课教师554人。小学、初中入学率分别达99.81%和99.67%。
 
2013年,我市组织评议登记科技成果47项,其中科技成果综合水平达到国内领先14项,获“陕西省年度科学技术奖”5项。申请专利1254件,申请发明专利736件,授权专利239件,技术交易合同登记额10.15亿元。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初步核算,全年文化产业增加值25.67亿元,比上年增长27.1%,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0.9%。
 
全市有艺术表演团体14个,影剧院13个,文化艺术馆13个,艺术学校1个,公共图书馆12个,文化站176个,博物馆15处。
 
全市有广播调频台18座,电视转播台19座。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96.47%;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6.41%。
 
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4921个,其中,医院37家,社区服务中心(站)37家,卫生院231家,村卫生室3841个。共有床位16493张,其中医院病床9627张,卫生院病床3461张。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499人。已建成三级甲等综合医院2个,三级乙等综合医院1个,二级综合医院14个。共有妇幼保健机构13个,中医医院15个,专科医院18个。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100%。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90.99万人,参合率达98.53%。
 
全年共举办各类大型体育活动231次,其中市级举办21次。我市共派出458名运动员参加省运会的所有18个比赛项目,共获得金牌85枚,银牌24枚,铜牌25枚。
 
完成了年度国家、省级各项体育惠民工程,实施了80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25个社区路径配送工程,11个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2个全民健身示范带工程。并投入260万元市级体育彩票公益金在全市12个县区实施12个市级全民健身工程。
 
十一、水利水保
 
全年水利水保投资25.76亿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16.54平方公里,新建、加固淤地坝900座。新修基本农田10.94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8.02万亩。新建农村饮水工程587处,安全达标人口新增30万人。
 
十二、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全年榆林城区二级以上天数322天,比上年减少13天,其中达到一级标准天数为99天,增加49天。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全年二氧化硫排放量22.03万吨,比上年削减2.8%。氮氧化物排放量20.47万吨,削减5.3%。其中,机动车排放量4.17万吨,上升1.1%。化学需氧量排放量5.05万吨,削减3.6%。氨氮排放量0.61万吨,削减4.1%。
 
全年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528起,比上年下降37.3%。死亡114人,下降51.1%;受伤153人,下降35.7%;直接经济损失3066.07万元,下降52.6%。发生一次死亡3-9人较大事故4起,死亡14人。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责任重大事故和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十三、人口
 
2013年末,全市常住人口337.03万人,出生率11.48‰,死亡率6.07‰,自然增长率5.41‰。城镇人口177.92万人,占52.8%;乡村人口159.11万人,占47.2%。
 
十四、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820元,比上年增加2680元,增长11.1%。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为27592元,增加2876元,增长11.6%。其中,工资性收入17267元,增长14.2%;经营性收入3260元,增长10.0%;财产性收入3206元,增长3.5%;转移性收入3858元,增长9.1%。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4393.8元,下降0.9%。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9平方米,比上年增长0.1%。
 
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8687元,比上年增加1006元,增长13.1%。其中,工资性收入2838元,增长12.1%;家庭经营性收入4595元,增长13.2%;财产性收入502元,增长19.7%;转移性收入752元,增长11.9%。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425元,增长2.8%。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4.5平方米,比上年增长2.7%。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6774人,年末实有登记失业人数968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53%。
 
年末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18.3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2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56.50万人,享受待遇人数为38.43万人,参保覆盖率达到99%以上。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人数25.45万人,其中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25.45万人,离退休人员人数4.55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75.60万人,失业保险人数18.30万人,工伤保险人数34.40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8.36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