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5)

2014-10-05 玉溪市统计局
体育事业全面发展,竞技体育成绩喜人。我市运动队参加了省第十四届运动会14个项目预赛共获得金牌47.5枚,银牌45枚,铜牌38枚;代表云南省参加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的18名玉溪运动员共获得3枚银牌,1枚铜牌,2个第四,1个第六,1个第八的好成绩,为我省参赛全运会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十、城市建设和生态环境
 
城镇建设取得新进展。完成4个城市综合体招商引资和项目规划设计,星海国际广场、新天地商业广场开工建设,泷水塘、高铁新城城市综合体项目有序推进。城市干道棋阳路二期、康井路、烟厂库区专用道路、九龙立交建成通车。依法实施拆临拆违,整治重要街区26条48公里,拆除临违建筑面积215万平方米,盘活城市建设用地,推进绿化、亮化、净化、美化工程。2013年城市建成区面积达84.2平方公里,建成区绿地面积2645.9公顷,公园绿地面积997.2公顷。
 
抚仙湖进入国家重点支持江河湖泊动态名录。2013年拆除抚仙湖一级保护区至环湖公路外侧50米范围内的临违建筑21.8万平方米,退田5600多亩,种植乔灌木50多万株,种植蓝莓3700多亩。2013年完成营造林面积40.67万亩,其中人工造林22.34万亩;封山育林18.33万亩。
 
2013年,玉溪市能源消费总量为1308.6万吨标准煤,增长6.2%,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为1.2吨标准煤/万元,下降3.6%。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量为858.4万吨标准煤(等价热值),增长2.9%。全年全社会用电量为124.9亿千瓦时,增长7.9%。在规模以上工业主要能源消费量中,原煤消费量280.4万吨,增长4.4%;洗精煤6.4万吨,下降0.8%;焦炭411万吨,增长1.5%;电力92亿千瓦时,增长6.0%。全市能源消费量结构为:第一产业占1.9%;第二产业占85.8%;第三产业占8.3%;居民生活消费占4.0%。完成淘汰落后熟料水泥产能74万吨、铜冶炼产能5吨。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评估4户,完成资源综合利用认定8个项目。
 
十一、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和安全生产
 
再就业工作成效显着。2013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员2.1万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7566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5837人,开发公益性岗位4171个,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至少1人实现就业,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35%。
 
2013年,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人数28.4万人。其中,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在职职工6.2万人,离退休人员2万人,收缴机关单位养老保险费10.7亿元;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业人员16.1万人,离退休人员4万人,收缴企业养老保险费12.9亿元。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6112户,参保职工24.97万人,收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9.2亿元。参加城镇职工失业保险人数13.95万人,征缴失业保险费1.75亿元,共为5989名失业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待遇2396.8万元,确保了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得到有效控制。2013年,全市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49起、死亡60人,死亡人数下降20%;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6人,比上年下降23.4%;工矿商贸事故死亡22人,比上年下降8.3%;煤矿事故死亡1人,与上年持平;农业机械事故死亡1人,比上年下降66.7%。发生一次死亡3至9人较大事故4起,死亡14人;已连续11年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
 
十二、人口与人民生活
 
2013年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为234.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0万人。自然增长率为5.49‰,比上年下降0.23个千分点。年末全市城镇化水平达44.1%,比上年提高1.24个百分点。城镇人口103.2万人,乡村人口130.8万人。
 
公安部门提供的年末户籍总人口214.7万人,比上年增加0.3%。其中:农业人口142.1万人,非农业人口72.6万人。在总人口中,男性人口108.0万人,占总人口的50.3%;女性人口106.7万人,占总人口的49.7%。
 
城乡居民收入增加,生活质量提高。2013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达到45088元,比上年增加4634元,增长11.5%;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276元,比上年增加2892元,增长13.5%;城市居民(红塔区)人均可支配收入25067元,比上年增加3020元,增长13.7%;全市城镇居民家庭每100户拥有汽车43.2辆,其中:城市居民家庭每100户拥有汽车64.6辆;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8925元,比上年增加1297元,增长17%。农村每百户彩色电视机拥有量达到112.9台,家用电脑拥有量24.1台,生活用汽车20.0辆。
 
图72008-201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图82008-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
 
注:①本公报中数据均为统计快报数,最终数据以年鉴为准。
 
②生产总值、增加值绝对数为现价,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