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4-10-04 中山市统计局
 
全年共发生各类一般事故1930宗,死亡324人,受伤1933人,直接经济损失1341.53万元,事故宗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7.7%、1.2%、7.4%。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123,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为3.37,分别下降8.2%和8.4%。
 
十二、人口、资源与环境
 
年末常住人口317.39万人,城镇化水平88.0%。公安户籍人口154.09万人,其中按居住地划分的非农人口为82.50万人。
 
初步核算,全年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311.17万吨标准煤,下降3.4%。全社会用电量217.10亿千瓦时,增长5.1%。其中工业用电145.84亿千瓦时,增长6.1%。
 
全年累计灰霾天气日数94天;全年平均日照时数1830.7小时,全年平均降雨量2160.2毫米。空气质量达标天数259天,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市已建成污水处理厂21座,全市污水日处理能力达93万吨。建成或改造城镇道路绿化100公里、岐江河绿化2公里,山地森林景观改造2000亩。全市森林覆盖率19.43%。
 
2013年末中山市水库蓄水总量4854万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增加1159万立方米。全市监测评价河长274公里,其中达标河长215公里,超标河长59公里。全市共监测14个水库,水质全部优良。
 
注:1、本公报中各项数据均为初步数,所有数据应以此后出版的《中山统计年鉴--2014》为准。
 
2、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口径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口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
 
3、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4、邮电业务总量按2010年不变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