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全市建成区面积871.19平方公里。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5.1%。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8.4%。
全年亿元本地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0.039人,比上年减少0.004人/亿元;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1.93人,减少0.34人/万车。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市年末常住人口1062.8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8.15万人,增长0.8%。其中户籍人口310.47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29.2%;非户籍人口752.42万人,占比重70.8%。全市各区人口分布见表19。
根据居民家庭抽样调查资料显示,全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653元,比上年增长9.6%。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8812元,增长7.8%。恩格尔系数为36.1%。
年末全市有835.54万人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930.45万人参加了失业保险。
年末社区服务设施8100个,比上年增加1157个。社会福利院数32个,社会福利院床位数5894张。年末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人数7095人,减少17.5%;全年共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3657.79万元,下降11.9%。
注:1.本公报所列2013年数据为初步统计数;统计图中2008-2012年数据为年报数。
2.个别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3.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深圳相关产业发展规划的口径,与国家、广东省及内地城市有所不同。
4.地区生产总值及其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