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年末全市共有体育场地2171个,其中,体育馆18座,运动场2002个,游泳池11个,各种训练房60个。全民健身活动继续蓬勃开展,共开展全民健身项目25项次,全民健身运动参加人数112万人,150个行政村新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
十一、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年批准建设用地1295.6公顷,建设占用耕地607.2公顷。补充耕地893.8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3.4万公顷。
截止年末,已发现各类矿产112种,已探明储量的矿产46种。实施地质勘查项目(含续作项目)132个,实施资源危机矿山找矿项目7个。实施省以上土地综合整治项目11个,项目建设规模0.6万公顷。
全市年平均气温18.6℃,年日照时数1627.6小时;全市地表水资源量179.0亿立方米,全市年平均降水量1428.6毫米,年末大中型水库蓄水总量69.9亿立方米。
全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0.2%。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建成环境噪声点位达标率88.9%。全市建有自然环境保护区3个,其中国家级2个,保护区总面积70869公顷。全年完成造林面积4.8万公顷,退耕还林工程造林面积0.2万公顷,年末实有封山育林面积17.3万公顷。全市森林覆盖率为65.0%,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
全市农作物受灾面积29.8万公顷,比上年增长147.7%,其中,成灾面积13.6万公顷,增长110.5%;绝收面积2.3万公顷,增长115.9%。
全市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03人,比上年下降17.6%;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1.22人,增长31.8%;煤矿百万吨死亡人数为1.89人,增长29.0%;道路交通万车死亡人数为1.26人,下降14.2%。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常住人口466.5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23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19.41万人,乡村人口247.12万人,城镇化率47.0%,比上年末提高1.7个百分点。人口出生率13.26‰,死亡率6.99‰,人口自然增长率6.27‰。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率100%;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率100%。
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634元,增长10.3%。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692元,增长13.1%。全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2662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315元。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5.9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1.1平方米。
全市新增城镇就业人员6.7万人,比上年增加4269人。年末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2.4万人,增加1.0万人,其中,参保职工32.2万人,离退休人员10.2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6.1万人,增加626人,其中,参保职工11.8万人,离退休人员4.3万人;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27.5万人,增加1.3万人;参加生育保险职工人数35.0万人,减少0.3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337.3万人,参合率99.8%。全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7067人。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251.4元,比上年增加21.9元;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122.2元,增加21.9元。获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居民人数13.8万人,农村居民人数21.7万人;分别发放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4.2亿元和3.2亿元。
年末全市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床位13102张,收养救助各类人员12732人。城镇建立各种社区服务设施180个,其中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34个。帮助5.8万扶贫对象发展生产。新增高效生物质炉灶用户8128户,新增农村太阳能热水器用户8377户。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3.9亿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0.4亿元,直接接收社会捐赠0.5亿元。
注释: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郴州市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常住人口是指户口登记地在本地且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口和居住在本地、户口不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以及居住在本地、户口待定的人口。计算公式为:常住人口=户籍人口-户口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口+居住在本地、户口不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口+居住在本地、户口待定人口。
4.2013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口径、范围与上年有新的变化,主要包括:城镇范围由原来的市区和城关镇扩大到了县以下的建制镇和城乡结合区;指标口径城乡都有变化。新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包含从单位获得的实物、免费午餐和居民自有住房折算的租金等项目,同时转移性收入也要减去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障支出、赡养支出等转移性支出,只计算净额。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则主要因为打工时间较长的农民工计算为城镇常住人口而减少了参与平均的人口。此外,居民的房屋拆迁收入和土地征用补偿收入以及一次性、大额的转移收入不再纳入可支配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