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5)

2014-10-03 鹤壁市统计局
 
全年运动员在国内外各项比赛中,共获得金银铜牌30块,其中全国冠军12个。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总人口161.17万人,常住人口160.90万人。全年出生人口1.76万人,出生率10.93‰;全年死亡人口0.86万人,死亡率5.32‰;全年净增人口0.9万人,自然增长率为5.61‰,城镇化率达到52.8%。
 
表6:2013年年末人口数及构成
 
年末数(万人)
 
比重(%)
 
全市总人口
 
161.17
 
#男性
 
83.89
 
52.1
 
女性
 
77.28
 
47.9
 
#0-14岁
 
34.31
 
21.3
 
15-64岁
 
115.43
 
71.6
 
65岁以上
 
11.43
 
7.1
 
全市常住人口
 
160.90
 
#城镇
 
85.02
 
52.8
 
乡村
 
75.88
 
47.2
 
全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228元,比上年增长10.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9%;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668元,增长13.0%,实际增长9.7%,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28.3%,比上年下降2.4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608元,比上年增长13.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0%;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312元,增长13.5%,实际增长10.5%。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1.9%,比上年下降0.7个百分点。
 
全年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39.2平方米,比上年增长7.2%;农村竣工住宅面积49.0万平方米,增长0.8%,农村人均住房面积42.3平方米,增长1.5%。
 
年末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8.08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4.3万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14.9万人。全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分别达到5.16万人和5.41万人,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5434万元,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7273万元。接受城乡医疗救助7.19万人次,发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757万元。
 
年末各类福利院床位数2505张,收养2166人。城镇建立各种社区服务设施120个,其中社区服务中心13个。全年销售福利彩票10900万元,募集社会福利资金777万元。
 
注: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