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6)

2015-03-30 湖南省统计局
 
十二、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省已发现矿种143种,探明资源储量矿种108种。其中,能源矿产7种,金属矿产38种,非金属矿产61种,水气矿产2种。实施地质勘查项目(含续作项目)381个,实施老矿山边深部找矿项目17个,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5处。完成资源整合的重点矿区14个,完成资源整合的重要矿种4种。国家地质公园12个,地质遗迹保护区4个。实施省以上土地综合整治项目291个,整治土地16.8万公顷。
 
全省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89.9%,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9.7%,提高3.7个百分点。11个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增加2个。实际监测的地表水断面中,达到III类标准的比重为82.6%。已批准建设自然保护区190个,面积136.1万公顷。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2个,省级自然保护区26个。全年完成造林面积39.2万公顷,退耕还林工程造林面积2万公顷,新增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26.1平方公里。年末实有封山(沙)育林面积96.8万公顷,活立木蓄积4.8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59.57%,比上年提高2.05个百分点。
 
初步核算,全省规模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6525.8万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3.4%。其中,六大高耗能行业综合能源消费量5153.95万吨标准煤,下降3.6%。万元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0.65吨标准煤/万元。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上年削减1.6%、2.7%、2.1%和6.0%。
 
全省全年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5522起,比上年下降5.0%;经营性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995人,下降6.4%。亿元GDP事故死亡人数0.08人,下降16.5%;工矿商贸从业人员十万人事故死亡人数1.21人,下降3.2%;煤矿百万吨死亡人数1.07人,下降18.9%。全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8785起,增长0.7%;道路交通死亡率2.02人/万辆,下降7.3%。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
 
3.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2013年国家统计局对三次产业划分进行了修订,将“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服务业”,“采矿业”中的“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等三个大类调入第三产业,2014年三次产业数据按照此标准进行统计。
 
4.长株潭地区是指长沙、株洲和湘潭3市,湘南地区是指衡阳、郴州和永州3市,大湘西地区是指邵阳、张家界、怀化、娄底和湘西自治州5市(州),洞庭湖地区是指岳阳、益阳和常德3市。因区域划分调整,大湘西地区和洞庭湖地区2014年数据与2013年不可比。
 
5.根据有关规定,对外贸易改用人民币计价。
 
6.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指调查范围内已入小学学习的学龄儿童占校内外学龄儿童总数的百分比。
 
7.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主要反映高中阶段教育覆盖面,是指高中阶段在校生总数占15-17岁学龄人口数的百分比。
 
8.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铁道部、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工作的通知》,湖南省以2013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对全省(除铁路、军队系统外)各系统、各行业、各种所有制形式的类体育场地,开展了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按照普查标准,2014年对全省上年体育场地相关数据进行了修正。
 
9.常住人口是指实际经常居住在某地区一定时间的人口。按人口普查和抽样调查规定,主要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10.2014年年末,全省0-14岁(含不满15周岁)人口为1236.3万人,15-59岁(含不满60周岁)人口为4374.7万人。
 
11.2012年四季度,国家统计局开始实施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改革,统一了城乡居民收入名称、分类和统计标准。2014年,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计算了城乡可比的新口径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时将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改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3年及以前年份农村居民收入仍为纯收入。
 
12.2014年,根据相关规定,湖南对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社区服务中心进行归类清理,相应数据口径有所调整。
 

13.能耗数据为国家统计局初步审核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