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5-03-27 楚雄州统计局
 
年末全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8393人。全年城镇居民101501人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保障金额33650.34万元。农村居民193097人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保障金额28766.03万元。全年民政优抚伤残军人1212人,在乡复员军人7140人。全州有敬老院102个,收养老人4569人;有福利院7个,收养280人。
 
十一、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年在规模以上工业主要能源消费量中,原煤消费量127.48万吨,比上年下降17.7%;洗精煤消费量92.76万吨,下降7.9%;焦炭消费量72.20万吨,下降12.8%;电力消费量24.41亿千瓦时,下降3.9%。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上年下降17.0%。
 
全州有中小型水库1091座,总库容12.76亿立方米。全年人工造林28.13万亩,退耕还林面积11.30万亩,天保工程管护面积3256万亩。有自然保护区19个,保护区面积284万亩,其中国家级保护区面积47.90万亩。全州有林地面积177.83万公顷,活立木蓄积量9236.73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62.48%。
 
全年平均降雨量765毫米,年平均气温17.5℃,年日照2498小时。监测的六个县(市)政府驻地空气质量,楚雄市、牟定县、大姚县的空气质量达到一级标准,南华县、姚安县、禄丰县达到二级标准。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3.2%;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全年各类自然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41亿元。农作物受灾面积37.93千公顷,其中绝收4.93千公顷。全年发生森林火灾39起,受害森林面积314.02公顷。
 
全年生产安全事故368起,110人死亡,事故起数比上年下降22.2%,死亡人数比上年下降21.1%,253人受伤,直接损失1574.69万元;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16人,下降20%。其中: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14起,15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损失1093.6万元;年内无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发生交通事故186起,93人死亡,250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98.79万元;发生火灾168起,2人死亡,无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282.3万元。
 
注:
 
1.本公报数为初步统计数。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
 
4.资质内建筑业企业是指注册地在我州的资质在三级以上的建筑施工企业。
 
5.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是指计划总投资大于或等于500万元的单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包括农村私人建房和购买固定资产。
 
6.客运量、旅客周转量,货运量、货运周转量相关数据按2014年7月的新方案计算。
 
7.物价指数和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国家统计局楚雄调查队提供。
 

8.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和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初步预测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