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医保改革稳步推进。2014年稳步提高城镇职工医疗保障水平,建立了20种重大疾病保障机制,参保职工最高支付限额达到25万元。城镇居民人均筹资水平达到412元,其中:各级政府补助342元,个人缴费70元。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8.8万人,待遇享受519万人次。认真落实卫生惠民工程。2014年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达435元,其中:各级政府补助375元,农民个人自筹60元。新农合参合人数达162.6万人,参合率为98.4%,比2013年提高0.83%。2014年全年共496.4万人次享受新农合减免补偿,减免补偿金75956.9万元。切实解决了农民群众小病拖、大病扛、慢病基本管不了的重大民生问题。
体育事业全面发展,竞技体育成绩喜人。我市运动队参加了省第十四届运动会19个项目的比赛,获得团体总分2359分,名列团体总分第二名,共获得金牌112.5枚,银牌75枚,铜牌82枚,名列金牌总数第三名;同时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
十、城市建设和生态环境
城镇建设取得新进展。完成平战结合人防工程、高仓立交改扩建工程、中心城区排水管网改扩建工程一期等3个重点项目,市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武警玉溪市支队迁建工程、玉山城片区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正逐步推进。进一步依法实施拆临拆违,全市共拆除临违建筑39万平方米,累计对拆除后地块实施绿化43.8万平方米、建设市政配套设施7.9万平方米、开展项目规划47万平方米、完善农村建设52.2万平方米。
2014年中心城区城市建成区面积29.4平方公里,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1195.2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0.7%。各类绿地面积1055.3公顷,其中:公园绿地面积307.8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0平方米。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2%。
2014年玉溪市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量为778.0万吨标准煤(等价热值),同比下降6.2%。在规模以上工业主要能源消费量中,原煤消费量265.1万吨,比上年下降5.5%;洗精煤消费量5.0万吨,下降21.8%;焦炭消费量338.3万吨,下降17.7%,天然气消费量0.1亿立方米,增长33.3%,电力消费量92.4亿千瓦时,增长0.4%。规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上年下降13.2%。
十一、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和安全生产
再就业工作成效显着。2014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员2.27万人,帮助4889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6694人,开发公益性岗位4508个,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29%。
2014年,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人数29.3万人。其中,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在职职工6.3万人,收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费10.8亿元;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16.6万人,收缴企业养老保险费12.6亿元。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20.2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6271户,参保职工25.4万人,收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0.3亿元。参加城镇职工失业保险人数14.4万人,征缴失业保险费1.8亿元,共为5589名失业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待遇2092.0万元,确保了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得到有效控制。2014年,全市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59起、死亡63人,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49人;工矿商贸事故死亡14人。发生一次死亡3至9人(含3人)较大事故11起(均为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7人,其中:生产经营性较大事故2起,死亡7人;非生产经营性较大事故9起,死亡30人。已连续12年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
十二、人口与人民生活
2014年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为23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万人。自然增长率为5.3‰,比上年下降0.19个千分点。年末全市城镇化水平达45.1%,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城镇人口106.0万人,乡村人口129.0万人。
公安部门提供的年末户籍总人口216.0万人,比上年增加0.58%。其中:农业人口133.4万人,非农业人口82.6人。在总人口中,男性人口108.6万人,占总人口的50.3%;女性人口107.3万人,占总人口的49.7%。
城乡居民收入增加,生活质量提高。2014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达到47823元,比上年增加3949元,增长9.0%;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223元,比上年增长10.1%;城市居民(红塔区)人均可支配收入28109元,比上年增长10.2%。全市城镇居民家庭每百户拥有汽车58辆,其中:城市居民家庭每百户拥有汽车79辆。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969元,比上年增长13.2%。全市农村居民家庭每百户拥有彩色电视机111台、家用电脑20台、生活用汽车25辆。
注:①本公报中数据均为统计快报数,最终数据以年鉴为准。
②生产总值、增加值绝对数为现价,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