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按消费形态分,商品零售额290.63亿元,比上年增长8.0%;餐饮收入30.58亿元,增长3.9%。
在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消费品零售额中,实现商品零售额219.10亿元,比上年增长0.6%。其中,吃类商品10.98元,增长9.9%;穿类商品9.23亿元,下降1.5%;用类商品185.16亿元,下降0.4%。
年末全市共有旅行社总社50家,分社28家,服务网点18家,星级以上饭店29家,AAA以上景区11个。全年共接待国内外游客1770万人次,比上年增长20.5%。旅游收入95.25亿元,增长27.0%。
七、财政、金融和保险业
全年财政总收入677.55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5.2%;地方财政收入267.84亿元,增长13.3%。财政支出423.54亿元,增长0.3%。
2014年末,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2618.24亿元,比年初增加189.54亿元,增长7.8%;各项贷款余额1935.71亿元,比年初增加131.90亿元,增长7.3%。
2014年末,全市有证券公司5家,期末证券开户总数37027户,2014年新开4601户,市场各类证券交易量180.27亿元。
全年有各类保险公司34家,全年保费收入29.36亿元,比上年增长13.4%。其中,财产险收入17.40亿元,增长4.7%;寿险收入11.96亿元,增长29.2%。各类保险公司累计赔付支出11.42亿元,下降2.1%,其中,财产赔付支出10.25亿元,下降5.3%;寿险赔付支出1.17亿元,与去年持平。保险深度0.98%,保险密度781元/人。
八、教育、科学技术和文化
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624所,其中,高等学校2所;中等专业学校8所;普通中学215所;职业中学20所;小学438所;幼儿园933所;特殊教育学校8所。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累计招生190194人,毕业172156人,在校学生数609011人。在校学生中,高等教育在校学生14631人、中专6923人、高中77426人、职中20105人、初中97238人、小学228562人、幼儿园163702人、特殊教育424人。各级各类学校共有专任教师46735人,代课教师1564人。学前、小学、初中入学率分别达95.18%、99.82%和99.75%。
全市组织评议登记科技成果61项,其中科技成果综合水平达到国内领先11项,获“陕西省年度科学技术奖”7项。申请专利1177件,申请发明专利524件,授权专利475件,技术交易合同登记额5.07亿元。
全市有艺术表演团体14个,影剧院13个,文化艺术馆13个,艺术学校1个,公共图书馆12个,文化站226个,博物馆、纪念馆16处。全市广播、电视转播台14座。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96.47%;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6.41%。经初步核算,文化产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0.0%。
九、卫生、体育和档案
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4939个,其中,医院105家,社区服务中心(站)38家,卫生院231家,村卫生室3855个。共有床位17248张,其中医院病床13448张,卫生院病床3462张。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1245人。已建成三级综合医院3个,二级综合医院15个。共有妇幼保健机构13个,中医医院15个,专科医院20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93.6万人,参合率达97.45%。
全年共举办各类大型体育活动244次,其中市级举办23次。全年共派出596名运动员参加省运会的所有18个比赛项目,共获得金牌188.5枚,银牌82枚,铜牌70枚。完成了年度国家、省级各项体育惠民工程,实施了130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5个社区路径配送工程,14个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投入675万元市级体育彩票公益金在全市12个县区实施市级全民健身亮点工程、社区器材更换工程、农垦系统健身工程和“三访五促”器材配送工程。
年末拥有综合档案馆13个,专业档案馆3个,馆藏案卷86177卷,以件为保管单位档案57902件,馆藏资料11032册。
十、水利水保
全年水利水保投资22.20亿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62平方公里,新建、加固淤地坝867座。新修基本农田8.2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7.08万亩。新建农村饮水工程702处,安全达标人口新增32.87万人。
十一、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全年榆林城区二级以上天数336天,比上年增加14天,其中达到一级标准天数为93天。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全年二氧化硫排放量21.75万吨,比上年削减1.3%。氮氧化物排放量18.86万吨,削减8.1%。其中,机动车排放量4.06万吨,削减2.6%。化学需氧量排放量5.00万吨,削减1.6%。氨氮排放量0.59万吨,削减1.6%。
全年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830起,比上年下降5.6%。死亡213人,下降5.3%;受伤293人;直接经济损失4483.55万元。发生一次死亡3人较大事故3起,死亡10人。发生死亡10人以上生产安全责任重大事故1起,死亡13人。未发生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十二、人口
2014末,全市常住人口338.39人,出生率11.49‰,死亡率6.34‰,自然增长率5.15‰。城镇人口182.26万人,占53.86%;乡村人口156.13万人,占46.14%。
十三、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665元,比上年增加2845元,增长10.6%;农民人民纯收入9730元,比上年增加1043元,增长12.0%。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81万人,年末实有登记失业人数9745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48%。
年末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19.80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人数26.5万人,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25.45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75.61万人,工伤保险人数37.52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8.58万人。
全市共有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65个,拥有床位6114张。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0.83万人,城市居民人均月低保标准400元,农村居民保障标准每人每年最低232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