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5-04-30 陇南市统计局
 
九、教育和文化
 
2014年末,学校总数2159所,教职工30140人。其中,专任教师28705人。在校学生数445704人,其中:小学在校生194139人,初中生101409人,高中生51013人,中等职业学校20638人,幼儿园67857人,大专院校9930人。学龄儿童入学率99.43%,适龄初中入学率86.91%。小学、初中、高中专任教师合格率分别为99.53%、98.93%、91.20%。全市普通高中招生1.72万人,增长1.78%;初中招生5.15万人,下降7.04%;小学招生2.94万人,下降16.16%。各类普通高校在陇南招生16058人,同比增长11.15%,各类普通中专在陇南招生3243人,同比下降24.26%。
 
全市共有艺术表演团体9个,全年演出617场,观众达32.5万人次;文化馆9个;公共图书馆9个,藏书达91.2万余册;博物馆10个;文化古迹52处,其中:国家级8处、省级17处、市级27处;文物藏量9886件,其中:一级文物139件。广播和电视综合覆盖率分别为92.86%和95.68%;数字有线电视用户49483户,同比增长25.64%。
 
十、卫生
 
2014年末,全市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1071个,其中县级以上综合医院10个、中医院8个、疾病防控中心9个,社区服务中心(站)10个,妇幼保健院(站)9个,卫生监督所9个,乡镇卫生院215个。拥有病床位7767张,共有卫生技术人员6993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2529人,注册护士1710人,药师(士)340人,技师(士)337人,其他2077人。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14年末,陇南市总人口283.23万人,出生率13.08‰,死亡率6.81‰,人口自然增长率6.27‰。常住人口258.7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68.95万人,城镇化率为26.65%。
 
2014年,陇南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7001.3元,比上年增长9.3%;农民人均纯收入4023.7元,比上年增长13.8%。
 
2014年末,全市登记失业人数9226人,同比下降4.64%;城镇职工医疗保险132005人,同比减少1%;城镇居民医疗保险163668人,同比增长10.6%;城镇养老保险52535人,同比增长0.03%;工伤保险63304人,同比减少8.11%。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6.29万人,发放低保金1.93亿元;农村低保对象46.82万人,发放低保金6.61亿元。
 
十二、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
 
全市现有环境监测站10个。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均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污染减排计划指标以内,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13000吨,同比增长3.9%;化学需氧量36911吨,同比下降0.2%。空气质量优良指数达98.4%;地表水、饮用水达标率均达到100%;区域内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4.97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63.41分贝。
 
全年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57起,事故起数同比增长6.1%;各类事故共计死亡71人,同比下降11.3%;受伤122人,同比下降12.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59.3万元,同比下降65.1%。其中,道路交通事故103起,事故起数同比上升1.98%;死亡66人,同比下降9.1%;受伤122人,同比下降8.27%;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7万元。火灾事故50起,同比上升21.95%;直接经济损失85.2万元,同比下降60.74%。工矿商贸事故4起,同比下降33%;死亡5人,同比下降38%;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31.5万元,同比下降74.45%。
 
注:
 
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陇南发展年鉴--2015》为准。
 
2、生产总值及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4、交通、邮电、旅游、招商、外经、环保、安监、金融、保险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数据由相关部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