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5-04-30 黔南州统计局
 
十、人民生活
 
城镇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2014年,全州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698元,比上年增长10.3%。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3899元。城镇居民人均居住消费支出3137元,增长3.2%。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44.6平方米。
 
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大幅度提高。2014年,全州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265元,比上年增长13.0%;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887元,比上年增长18.7%。农村每百户居民家庭拥有电脑、摩托车、汽车、移动电话数量分别增长62.5%、23.9%、18.2%、17.4%。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43.8平方米。
 
图72010-2014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其增长速度
 
十一、就业与社会保障
 
2014年全州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这一主线,以促进创业和充分就业、提升社保经办水平为工作重点,统筹推进人事人才建设、着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等各项工作。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33万人,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32万人,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就业1.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21%;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11.43万人,其中有组织转移1.34万人;累计消除“零就业家庭”3609户,实现“动态清零”;开展就业技能培训3.36万人,创业培训完成1.14万人;全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0.78万人、53.10万人、18.69万人、14.58万人、13.29万人、173.05万人,基金征缴收入分别达到13.49亿元、6.65亿元、0.56亿元、1.26亿元、0.37亿元、1.26亿元。
 

注: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2、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3、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口径为全部年产品销售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全部工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