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15-04-29 清远市统计局
 
年末城市建设用地面积87.40平方公里(含清城区和清新区太和镇)。其中:居住用地面积29.50平方公里,公共设施用地面积10.80平方公里,工业用地面积22.58平方公里。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801.33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4.1%。全社会用电量173.89亿千瓦时,增长10.9%。其中工业用电132.52亿千瓦时,增长11.6%;第三产业用电17.81亿千瓦时,增长4.4%;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9.22亿千瓦时,增长14.3%。
 
全年日照时数1637.3小时,比常年偏多78.8小时;全年降雨量合计1899.2毫米,比常年偏少2.0%;全年平均气温20.8摄氏度,比常年偏高0.3摄氏度。全市共有天气雷达观测站1个(在建),地震台站6个。全年有139天空气质量级别Ⅰ级(优),占38.9%;168天的空气质量级别Ⅱ级(良),占47.1%。酸雨发生率为82.4%,比上年上升9.1个百分点。环境空气中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降尘年日均值分别为28mg/m?、33mg/m?、60mg/m?和3.34t/km2·30d,分别比上年下降7.7%、10.0%、3.4%和1.2%。建成污水处理厂18座,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达40.5万吨,增长17.4%。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公顷。全年农作物受灾面积24.85千公顷。洪涝和干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6.64亿元。发生各类地质灾害60起,造成死亡人数1人,直接经济损失2887万元。
 
年末森林覆盖面积137.50万公顷,森林覆盖率71.7%。生态公益林面积60.30万公顷。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8个(其中国家级3个),自然保护区面积9.52万公顷。市区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2498公顷,绿化覆盖率41.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5.93平方米。全年完成荒山荒(沙)地造林、更新造林、有林地造林面积20140公顷,低产低效林改造面积3287公顷。其中林业重点工程完成荒山荒(沙)地造林面积11267公顷。全市义务植树完成564.20万株。
 
十二、人民生活、社会保障和安全生产
 
全年清远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637元,比上年增长9.9%,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7.4%。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093元,增长9.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600元,增长10.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6%。
 
全年清远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1764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976元,其中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所占比重为9.5%;农村居民消费支出8798元,其中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所占比重为7.9%。
 
年末全市参加社会保险达767.16万人次,同比增长4.6%。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离退休)102.64万人,比上年末增长36.2%。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含领取养老待遇)144.80万人,增长2.2%。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5.53万人,增长1.3%;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异地务工(农民工)人员18.24万人,下降12.4%。参加城乡(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49.23万人,增长0.01%。参加工伤保险41.38万人,增长2.4%。参加生育保险36.78万人,增长2.1%。参加失业保险36.81万人,增长3.5%。
 
表102014年末全市参加各类保险人数及其增长速度
 
截至年底,全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8.75亿元,同比增长22.2%;年末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96.54亿元,同比增长19.1%。2014年度离退休人员全年人均基本养老金达1526元/月,同比增长14.9%;失业金标准达808元/月/人,同比无增长。年末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5905人,同比增长33.5%。至2014年底,享受低保救济的困难群众达113846人,其中,城镇9831人,农村104015人。
 
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床位9617张(含收住老人数、在院孤残儿童、光荣间),收养人员5100人。各种社区服务设施2279个,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站)183个。全年医疗救助188888人次,比上年下降0.1%。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医疗保险156382人。共发行销售福利彩票4.54亿元,筹集福利资金0.44亿元,其中本市留用1965万元。
 
年末拥有社会组织数量为319个,增长14.8%。注册志愿者人数30.03万人,增长0.7%。注册志愿者人均参与志愿服务时数9.04小时,增长1.1%。
 
全年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593宗,比上年上升9.9%;死亡185人,下降7.0%;受伤1282人,上升25.9%;直接经济损失2032.02万元,上升14.9%。其中,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6人,占全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的3.2%;道路交通事故945起,上升3.8%,造成死亡176人,下降4.3%,占全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的95.1%,受伤1278人,上升26.2%;直接经济损失289.77万元,下降15.8%;火灾死亡1人,占全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的0.5%;水上交通事故死亡2人,占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的1.1%。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156,工矿商贸十万人就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631,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为2.47。
 
注:
 
1.本公报中2014年数据为初步统计数,由于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尚未最终核定,统计图表中2010-2013年地区生产总值及分行业数据为年报数据,尚未作修订。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农业总产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从2011年起,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口径由500万元调整为20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起点由计划总投资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增速为可比口径。从2012年起,“地方一般预算收入”更名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4.先进制造业包括装备制造业、钢铁冶炼及加工业、石油及化学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包括核燃料加工业、信息化学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航空航天器制造业、电子通信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制造业、医疗仪器设备制造业。
 
5、六大高耗能行业包括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