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5-04-28 丽水市统计局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公安户籍人口2656524人,比上年增长0.7%。其中,男性1369526人,女性1286998人,分别占总人口的51.6%和48.4%。全年出生人口33986人,出生率12.8‰;死亡人口17705人,死亡率为6.7‰;全年净增人口16281人,自然增长率为6.1‰。
 
根据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426元,比上年名义增长9.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0%。其中,全市城镇常住居民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30413元和13635元,分别名义增长8.6%和12.0%,扣除价格因素分别实际增长5.8%和9.2%。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923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1.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2%。其中,城镇常住居民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分别为21867元和11483元,分别名义增长9.3%和13.9%,扣除价格因素分别实际增长6.5%和11.0%。年末城镇常住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9.8平方米,比上年末增加1.2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54.4平方米,增加2.3平方米。年末每百户城镇居民家用汽车拥有量31.7辆,比上年末增加1.9辆。
 
年末全市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55.10万人(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的在岗及离退休人员),比上年末增加4.15万人;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为21.16万人,增加1.15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为36.97万人,增加1.72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42.63万人,增加4.4万人,生育保险参保职工22.12万人,增加2.7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100.62万人,减少0.32万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8.20万人,增加0.7万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累计参保人数10.19万人,基金累计结余20.02亿元。年末在册低保对象66952人,其中城镇3661人,农村63291人。平均保障标准为城镇510.6元/月?人、农村368.3元/月?人,全年共支出低保金1.66亿元,比上年增长6.4%。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91.5%,城镇“三无”集中供养率95.9%。
 
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4.43亿元,比上年增长15.8%。
 
全年新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6225套,其中新开工公共租赁住房2654套。竣工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3060套。
 
十二、资源、环境和社会安全
 
全年全市平均降水量1864.6毫米,增长21.0%。年末全市33座大中型水库蓄水总量40.69亿立方米。全市水资源总量232.59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20.9%;人均水资源10915立方米(常住人口口径),增长20.4%。
 
全市共建有自动气象站279个,土壤水分观测站3个,能见度观测点9个,灰霾观测站8个,负氧离子站4个,农田小气候站8个,大气电场仪38个。全市霾平均日数21天。全年平均温度18.2度,日照时数1644.5小时。
 
全年完成造林更新9460公顷,比上年增长2.6%,其中荒山荒(沙)地造林5510公顷,有林地造林211公顷,迹地更新造林3739公顷。森林抚育改造6.3万公顷,增长10.5%。义务植树534.6万株,增长3%。育苗面积1273公顷,下降5.3%,其中新增127公顷。森林覆盖率为80.79%。
 
全市地表水96个断面的水质监测,有95个断面年均值满足相应水功能要求。市区PM2.5浓度平均为44微克/立方米。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的天数达到310天。城市声环境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各标准适用区平均值均低于相应标准。全市累计创建省级生态县(市、区)9个;国家级生态乡镇96个、省级绿色学校107所,建成省级生态环境教育示范基地12个。
 
全市建有各级自然保护区(含自然保护小区)56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自然保护区面积44.05千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3%。建有市级以上森林公园11个、湿地公园2个。全市园林绿地面积4401.74公顷,其中公园绿地面积1119.59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8.7%,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73平方米。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费比上年下降4.9%,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9.7%。
 
全年共发生各类事故(不含火灾)402起、死亡270人、受伤359人,分别比上年下降6.7%、4.3%和3.0%。发生较大事故(含火灾)4起、死亡13人,事故起数比上年增加1起、死亡人数与上年持平。道路交通共发生事故351起、死亡213人、受伤356人,分别比上年下降9.8%、9.0%和1.1%。
 
全年因山洪爆发等自然灾害死亡4人,受伤54人,倒塌房屋1759间,损坏房屋13380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3.51亿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6.6亿元。工矿商贸企业共发生事故51起、死亡57人,分别比上年增长21.4%和18.8%。
 
注释:
 
(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
 
(2)全市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人均生产总值按年平均常住人口口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