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5-04-26 临汾市统计局
 
年末全市共有卫生机构(含诊所、村卫生室)4319家,其中妇幼保健院(所、站)18家。全市卫生机构共有床位1.9万张,其中医院床位1.4万张,卫生院床位4174张。卫生技术人员2.34万人。全市299.98万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参合率99.26%。
 
在山西省第十四届运动会上,我市体育代表团参加了三个组别,25个大项的角逐,经过奋力拼搏,取得了青少年组20.75枚金牌、39.25枚银牌、40.25枚铜牌、总分1269.75分,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全年全市体育彩票销售1.87亿元。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据2014年人口抽样调查,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为441.4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38万人。全年全市出生人口4.87万人,人口出生率为11.07‰;死亡人口2.5万人,死亡率为5.67‰;自然增长率为5.40‰。人口性别比为104.82。
 
全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052元,增长9.2%。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610元,增长8.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522元,增长0.1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755元,增长11.4%,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6009元,增长17.5%。城镇占调查总户数20%的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0454元,增长9.5%;农村占人口20%的低收入者收入2831元,增长13.7%。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即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的比重)26.8%,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27.5%。
 
图82010-2014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其增长速度
 
图92010-2014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其增长速度
 
年末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为63.13万人,比上年增加2.26万人;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数为181.83万人,比上年减少1.01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为104.35万人,比上年增加0.99万人;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为34.89万人,比上年增加0.09万人;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为49.33万人,比上年增加1.64万人,其中农民工22.31万人;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为39.58万人,比去年增加0.94万人。
 
全年全市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7.36万人,发放城市低保资金26772.5万元,比上年减少3144.3万元;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12.12万人,发放农村低保资金24438.1万元,比上年增加132万元。
 
年末全市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床位数5080张,救助人数2359人。城镇建立各种社区服务机构204个。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4.5亿元,直接接收社会捐赠款61.6万元。
 
年末市区建成区新增绿化面积25.32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到37.36%,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44平方米。全市建成区新增绿化面积264.34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到34.56%,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88平方米。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1.07平方米。
 
十三、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年末耕地保有量741.86万亩。年末全市7座中型水库蓄水总量4642.6万立方米。全市年平均降水量669毫米,比上年增加33毫米。
 
年末全市森林面积953万亩,森林覆盖率31.3%;全市已建成自然保护区3个,自然保护区面积62.66万亩,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1%。
 
按《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评价,全年市区空气质量好于二级以上天数240天,同比增加73天,其中一级天数达到41天,同比增加23天。PM10浓度为0.094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1%;PM2.5浓度为0.063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9%。各县市区二级以上天数均达到300天以上。
 
年末全市城市污水处理率82.65%,提高0.5个百分点;市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连续三年达到100%。全市集中供热普及率78.02%,提高13.37个百分点。天然气置换工作进展顺利,全市3.8万用户告别人工焦炉煤气,使用上更清洁、更高效的天然气能源。
 
全年森林没有发生火灾事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0.1‰,严格控制在省要求的4‰以下。
 
全年共发生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310起,死亡123人。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1014人。煤矿百万吨死亡人数为0.0732人,比省下达年度控制指标(0.0968)低0.0236人。
 
公报注释:
 
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所有增长或下降速度均为同上年相比较。
 
4.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5.节能降耗指标单独发布。
 

6.2012年四季度,国家统计局实施了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改革。原有指标“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变更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了“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