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5-04-24 毕节市统计局
 
群众文化蓬勃发展,成功举办乌蒙文化节·第二届文化艺术系列(美术专业和精品剧目)大赛。广播影视工作取得新突破,毕节台在贵州台《贵州新闻联播》用稿314条,位居全省第二。文化遗产工作成绩突出,金沙傩戏“庆坛”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七星关区“莫轰”、黔西县“王氏食疳医药”等9个项目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继续提高。2014年正常工作的调频转播发射台为80座,发射机90部,发射功率8.91KW。广播电视农村直播卫星用户110.23万户。广播综合覆盖率90.53%,其中农村广播综合覆盖率90.11%。全市实际正常工作的100W以上的电视转播发射台为8座,发射机34部,发射功率39.45KW。有线数字电视用户32.05万户。电视综合覆盖率93.70%,其中农村电视综合覆盖率93.37%。
 
卫生事业全面发展。2014年末,全市卫生机构5217个,床位33738张,卫生技术人员24319人,执业医生4949人,执业(助理)2358人;其中医院255个,医院床位23805张,卫生技术人员14351人,执业医生3157人,执业助理606人。全市农村参合人数682万人,剔除举家外出后参合率为99.7%,全市受益867.24万人次,得到门诊或住院补偿24.8亿元;计划免疫四苗报告接种率均达95%以上;无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十、人口与就业
 
根据省统计局1‰人口变动抽样调查结果,全市年末常住人口为654.1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3万人。根据公安年报数据显示,年末户籍人口为880.79万人,比上年增长1.17%。根据卫计委抽样调查结果显示,人口出生率为12.44‰,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04‰。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58421人,年末城镇人口登记失业人数12905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44%。
 
十一、人民生活与社会保障
 
城镇居民收入继续提高,生活质量有所改善。全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230元,增加1824元,名义增长9.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0%。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1206元。
 
农村居民收入继续增长。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223元,比上年增加769元,名义增长14.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5%。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占35.5%,家庭经营纯收入占47.56%,财产净收入占0.75%,转移净收入占16.19%。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255元,增长28.14%。
 
住房面积继续增加。年末,全市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29.38平方米,比上年末增长0.02%;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38.97平方米,增长20.76%。
 
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8.39万人,比上年末增长9.6%,其中企业职工参保13.54万人,增长13.4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99.52万人,比上年增长10.16%。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5.99万人,比上年增长7.03%。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8.67万人,比上年增长2.02%。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8.04万人,比上年增长3.69%,其中,农民工参保18.07万人,下降4.15%。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0.1万人,比上年增长3.54%。
 
全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6.14万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53.15万人。
 
十二、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2014年,全市林业用地面积1840.5万亩,森林面积1862.1万亩,森林覆盖率46.23%,活立木蓄积2636.99万立方米,城市绿化率32.08%。完成营造林面积119.21万亩,为任务数118万亩的101.02%,其中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17.76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21.16万亩、植被恢复费项目8.61万亩、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4万亩、造林补贴试点3.75万亩、农业综合开发项目0.8万亩、退耕还林配套荒山造林1万亩、新增巩退6万亩、其他56.13万亩;完成石漠化综合治理149.91平方公里。
 
全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31.94平方公里,新增有效灌溉面积(包含国土、财政部门实施项目)13.38万亩,改善灌溉面积2.4万亩,恢复灌溉面积2.8万亩。
 
全年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均控制在省环保厅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范围内,实现了年度减排目标任务。其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4.56万吨,同比下降2.16%;氨氮排放量为5355.51吨,同比下降3.17%;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5.43万吨,同比下降21.91%;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0.4万吨,同比下降36.29%。
 
2014年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52起、死亡79人,死亡人数在省控制数范围内,同比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6%,未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生产安全事故亿元GDP死亡率为0.062,同比下降32.60%;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为0.21,同比下降27.08%;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为1.08,同比下降28.00%。
 
注释:
 
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农业产值、工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口径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口径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和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
 
3.财政数据来源于市财政局;金融数据来源于人民银行毕节支行;人口自然增长数据来源于市卫计委;就业数据来源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旅游数据来源于市旅游局;进出口数据来源于市商务局;城乡居民收入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毕节调查队。
 

4.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