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5-04-07 新乡市统计局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984元,增长8.5%;农民人均纯收入10730元,增长10.3%。全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669元,增长17.5%,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550元,增长7.8%。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0.3%,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29.8%。
 
年末全市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58.26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21.81万人;60周岁以上的老人按月领取养老金58.5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133.7万人;参加失业保险42.3万人。
 
全年共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8500.3万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6.83万人。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23099.25万元,农村享受低保18.36万人。全年共发放医疗救助资金4590.2万元,接受城乡医疗救助人数22.31万人。全年筹集社会福利资金1933.94万元,全年民政部门共接收社会捐款369.4万元。
 
十二、资源、环境与安全生产
 
2014年,新乡市年平均气温15.3℃;年平均日照时数1877.7小时。全年水资源总量为13.38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235.8立方米。平均降水量541.6毫米。
 
全市市级环境监测站1个。全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68%。居民饮用水达标率100%。建成烟尘控制区面积110.06平方公里,建成环境噪声污染达标区面积194平方公里。出境河流责任目标断面的COD浓度达标率为52.1%。
 
全年全市共完成造林面积10026公顷,其中,人工造林面积6780公顷。年末森林公园面积10070公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9148公顷。林木覆盖率达25.3%。
 
全年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伤亡事故45起、死亡27人。其中,工矿商贸事故5起,死亡7人;道路交通事故4起,死亡20人。全市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018。
 
注: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指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