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5-04-01 牡丹江市统计局
 
全市限额以上贸易企业261户,实现零售额143.8亿元,同比增长18.6%。其中批零贸易业222户,实现零售额139.7亿元,同比增长18.6%;住宿餐饮业39户,实现零售额4.1亿元,同比增长19.9%。
 
六、对外经济和招商引资
 
全市(本部分含绥芬河)共实现进出口总额120.0亿美元,同比下降1.4%。其中出口总额69.9亿美元,同比增长27.4%;进口总额50.1亿美元,同比下降25.1%;对俄进出口实现69.4亿美元,同比下降1.0%;对日进出口实现1.2亿美元,同比下降1.4%;对韩进出口实现1.6亿美元,同比增长56.4%。从主要商品出口看,出口服装及衣着附件20.0亿美元,同比增长52.7%;出口机电产品12.7亿美元,同比增长33.9%;出口箱包及类似容器2.9亿美元,同比下降21.7%;出口鞋类7.7亿美元,同比增长11.2%。从主要商品进口看,进口原油406.9万吨、29.0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0.4%、下降34.2%;进口原木420.8万立方米、60.0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2.5%、23.5%;进口矿物肥料及化肥85.6万吨、26.0亿美元,同比分别下降32.2%、44.5%;进口锯材130.5万立方米、26.4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6.6%、7.8%。
 
全市招商引资到位资金1038.5亿元,同比增长19.3%,其中国内招商引资到位资金862.6亿元,同比增长19.2%;外商投资企业合同总投资0.2亿美元;合同直接利用外资额0.4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额4.5亿美元,同比增长8.8%,其中实际直接利用外资额0.2亿美元,同比下降72.7%。
 
七、交通和旅游
 
全市(本部分含绥芬河)公路客运量3586万人,同比增长2.8%;旅客周转量18.9亿人公里,同比增长0.6%;公路运输货运量3042万吨,同比增长0.4%;货物周转量43.9亿吨公里,同比增长0.8%。
 
全市共接待国内外旅游者1767.4万人,同比增长20.9%,其中:国内旅游人数1648.1万人,同比增长22.5%;境外旅游人数119.3万人,同比增长2.0%。实现旅游业总收入108.0亿元,同比增长19.0%,其中:国内旅游收入72.1亿元,同比增长27.2%;外汇收入5.3亿美元,同比增长10.7%。
 
八、财政和金融
 
全市(本部分含绥芬河)共实现全口径财政收入140.5亿元,同比下降7.8%。其中,市区完成63.7亿元,同比下降2.9%;县(市)完成76.8亿元,同比下降11.5%。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88.1亿元,同比下降3.5%;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39.3亿元,同比增长8.1%。
 
全市完成税收总额98.7亿元(不含绥芬河国税),同比下降11.6%。其中:国家税收44.4亿元(不含绥芬河),同比下降16.4%;地方税收54.3亿元,同比下降7.2%。
 
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205.4亿元,比年初增加85.4亿元;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600.4亿元,比年初增加65.9亿元;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879.9亿元,比年初增加56.0亿元。
 
九、社会事业
 
全市现有研究生培养单位2所,招生211人,在读604人,毕业114人;现有高校7所,招生1.5万人,在校5.0万人,毕业1.4万人;普通中学(初中、高中)113所,在校生8.4万人;普通小学211所,在校生9.0万人;特殊教育学校6所,在校生452人;幼儿园333所,在园幼儿3.0万人。
 
全市全年取得科技成果102项;签订技术合同31份,成交金额10161万元。
 
全市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99.2%;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9.8%;有线电视用户53.7万户,同比增长4.0%,其中有线数字电视用户50.0万户,同比增长3.0%。
 
全市竞技体育获世界冠军1个,国内比赛获得金牌3枚、铜牌1枚;举办全民性运动竞赛27次,参加人数2.5万人。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截止到年末,全市(人口部分含绥芬河)总人口277.2万人,其中市区96.9万人。全市户籍人口263.5万人,其中市区88.9万人。在户籍人口中:非农业人口147.7万人,农业人口115.8万人;男性人口和女性人口比例为1.007:1;出生人口20347人,死亡人口19695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2‰。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735元,同比增长13.0%;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9541元,同比增长6.3%;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6.7%。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4%,同比下降0.09个百分点。市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3784元,同比增长13.2%。
 
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53.2万人,同比增长2.9%;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18.1万人,同比增长0.6%;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0.3万人,同比下降29.7%;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92.2万人,同比增长1.1%。
 
十一、环境保护
 
据初步统计,全市万元GDP能耗为0.9001吨标准煤,同比下降3.79%。
 
市区饮用水水源地均符合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
 
注: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及三次产业增加值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口径为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企业;
 
4、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口径为计划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
 

八大支柱产业包括:林木工业、造纸工业、食品工业、能源工业、石化工业、新材料工业、医药工业、石油机械工业;因行政区划调整,未明确标注指标均为不含绥芬河统计数据。